張志潭(),字遠伯,男,直隸遵化州丰润县人。中華民国政治人物。北洋政府要人。
生平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張志潭舉癸卯恩科順天鄉試,曾在内務部任職。徐世昌任東三省總督時,張志潭任其秘書。
民國元年(1912年),張志潭任北京總統府秘書。民國三年(1914年)7月到民国五年(1916年)7月,任綏遠道尹。民國六年(1917年)1月,升任内務部次長、外交委員会副會長。7月,任國務院秘書長兼参戰事務處機要處長。民國八年(1919年),任陸軍部次長。
民國九年(1920年)8月,第二次靳雲鵬內閣時,張志潭取代田文烈署理内務總長。翌年5月,任第三次靳雲鵬內閣交通總長。民国十年(1921年)12月,辭任交通總長。民国十二年(1923年),轉任内国公債局總理。翌年兼任財政整理委員会副會長。民国十五年(1926年)5月,出任顏惠慶攝政内閣交通總長,並歷經杜錫珪臨時攝政内閣、顧維鈞臨時攝政内閣。翌年1月辞任後,從政界引退。
南京国民政府時期,張志潭於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出山,任華北戰區救濟委員会委員。晩年工花卉繪畫。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張志潭病逝。享年64嵗。
張志潭舊宅在天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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