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

-{H|zh-tw:仲介; zh-cn:中介; zh-hk:中介;}-

所繪的《女妓》]]

性交易,亦有性工作卖淫等稱呼,是指透過性行為來換取金錢或物品或禮物的一種交易行為。性交易伴隨著貫穿整部人類歷史,甚至被称作「世界上最古老的行業之一」。性交易的俗稱包括買春嫖妓性服務等。從事性服務業的人被稱為性工作者,主要可分為妓女及妓男兩大類。購買性服務的人俗稱為「嫖客」、「性消費者」。而經營妓院的老闆、負責人或者企業主則被稱為性仲介。

賣淫有各種各樣的形式,各司法管轄區對它也採取了不同態度,有些視之為一種犯罪,有些則採取性交易合法化或除罪化的應對態度。它是性產業的一門分支,與色情作品、脫衣舞、艷舞等齊名。妓院為性交易的專門場所。在性伴遊的情況下,性行為則可能發生在顧客的住所或酒店房間,此外也有可能發生在伴遊者的住所或酒店房間。應召女為性伴遊的類型。

世界上有大約4,200萬名性交易從事者,不論合法與非法均遍佈全球絕大多數地區(儘管大部分地區的相關數據欠奉,但中亞、中東、中美洲該些地區不少為性旅遊的熱門目的地)。全球賣淫業的總年收入額超過1,000億美元。大多數的性交易從事者為女性,大多數服務對象為男性。僅有少數的性工作者是男性,以及少數的女性顧客。

對性交易的態度和法律限制會因各地的意見而異。

一些意見認為合法化有助於改善性工作者的處境。由於性工作者經常遭受到許多侵害人權的對待,若將性工作納為一門合法職業能大幅度減少人權侵害。國際人權觀察組織和國際特赦組織都是提倡性交易除罪化的著名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性交易合法化性工作者才更安全,合法化的好處在於性工作可以享有就業健康保險、性工作者被傷害時能受到執法單位保護,能減少性工作者受到的剝削和性虐待,能給予性工作者更安全的就業環境,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合法化之後性工作能受到更好的法律保護和人權待遇。

一些意見視性交易和色情片皆為對女性的暴力行為,並且為兒童賣淫和人口販運提供了一個輸出管道。一些對性產業採取批評態度的人對瑞典模式表示支持,希望建立「罰嫖不罰娼」的制度。瑞典模式的性交易法律也受到許多北歐國家的採用。並且瑞典後來還加強了性交易的規範,只要有『購買色情的行為』,即便雙方沒有身體接觸也是犯法,瑞典禁止購買線上付費成人色情表演影片,認為聽從觀眾進行角色扮演和依照觀眾喜好所拍攝的成人影片內容屬於新世代性工作的方式,認為只要涉及「性」相關的交易,即便沒有身體接觸也視為犯罪,沒有身體接觸也是要承擔性交易的法律責任,認為必須將性交易的規範擴展到成人直播和線上色情影片平台。

一些意見認為應該以減害原則為目的制訂性交易的法律,該考量的不是將性交易合法化,或者將性交易禁止,而是應該考量將賣淫的傷害減少到最低,部分國家由於並不想傷害性工作者,又想解決人口販運和性剝削的問題,便會採取禁止仲介的性交易法律制度,以降低性工作者受到的迫害。如果只是將性交易訂罪,性工作者會受到法律和犯罪組織兩邊的壓迫和傷害,性交易非法會導致性工作者受到的迫害增加。且执法机构逮捕性工作者和嫖客相對較容易,而隱藏在幕後的強迫賣淫仲介則較難逮捕。若從減害的角度出發,應該先打擊危害較大的對象上,執法資源應優先配置於打擊強迫賣淫的仲介,而非耗費在查緝未造成人權危害的性工作者身上,以及危害低嫖客身上。並且認為賣淫中最容易受害的就是性工作者,應探討如何將性工作者遭到的迫害降到最低,讓性工作者不再是賣淫中受到最多迫害的人,應以降低迫害性工作者為核心的減害原則去制訂性交易法律。

歷史
古代近東
基里克斯杯上的賣性者和顧客;圖中的錢包喑示著其為一宗性交易]]

希羅多德於《歷史》中記錄指,古代近東的底格里斯-幼发拉底河水系(底格里斯河流域和幼發拉底河流域附近)附近建有大量的神社和寺廟,或稱「天國之屋」,廟妓會在該些地方為人提供性服務。此一光景在君士坦丁大帝即位後便受到取締,他下令禁止崇拜女神的寺廟繼續經營,以基督宗教替代該些信仰。

古美索不達米亞在早至公元前18世紀便承認有需要保障女性的財產權。《漢摩拉比法典》上擁有有關女性繼承權的規定,其範圍涵蓋了妓女的繼承權。

古希臘
在古希臘,女性和少男皆會從事當地的性服務業。當地的妓女可以獨立經營,甚有些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力。他們需要繳稅,兼身穿跟大眾不同的衣服。古希臘的交际花跟日本的花魁存有共通之處。一些妓女以美貌和智慧聞名於當時的古希臘,便是其一。

古羅馬
妓院發現的濕壁畫]]

古羅馬的性服務業十分蓬勃,且是合法公開的。該地有向政府登記的妓女稱為「meretrix」,沒登記的則可分類作「prostibulae」。其跟古希臘的性服務業有共通之處,但隨著帝國發展,當地大多性工作者也變得由人民所購買或被捕的奴隶所構成, 此外也有「性工作者養殖戶」把眾多被父母遺棄了的兒童養成性工作者的例子。當時對犯了罪的女性的處罰方法之一就是強迫其從事性工作。買家可私下檢查可供出售的男女的裸體;男性貴族買家可在沒有受到污名的情況下買下男性。

東亞
中国
中国性交易产业历史悠久,性工作者男女皆有。女性性工作者称为娼妓。娼妓一词,来源于倡伎。中国古代文化中,性交易持正面形象,被视为职业情妇,以及“扩大着的姬妾队伍的候选人”。嫖妓行为以婚外戀的形式在古代社会文化中存在。清朝乾隆年间,徽班进京、京剧萌芽,相公堂子出现。晚清时,清朝政府实行“寓禁于征”的管理政策,通过向娼妓征税,用于政府行政经费。交纳“妓捐”者即为公娼,反之为私娼。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后,中華民國政府延续清朝政府的管理政策。

1919年五四运动后,中国社会的旧道德受到冲击。卖淫嫖娼失去其正面的浪漫色彩,与吸食鸦片、缠足同样被视为陋习,与“中国的衰弱、落后和统治阶级的腐败联系在一起”。同时,电影、戏剧、酒吧等新娱乐行业的兴起,使妓院完全成为性交易的场所,妓女兼有的文化角色被转移。性交易产业的文化形象从“名士与名妓的风游韵事”,变成“弱女子受恶霸坑害、受鸨母虐待的故事”。

日本
在17世紀早期,日本的東京、江戶、大阪有著許多妓女和男妓在那營業。江戶時代的花魁(遊女的一種)仍是當地的交際花,其主要為上流社會提供服務。為了娛樂顧客,花魁要學多門高檔禮儀、藝能,包括古典書法、茶道、舞蹈(日本文化:舞道)、優雅樂器,以至性技巧。此外還要十分聰慧,以讓她們能跟上對話。儘管在當代日本性交易為違法,但其法律對的定義仍未涵蓋性交以外的性行為。在性交易違法化以後,吉原便湧現大量的泡泡浴店舖,當中性工作者會以身體的任何部位(如大腿、胸部甚至陰部)摩擦顧客的身體,以此為其抹上肥皂。

伊斯兰世界
伊斯蘭教什葉派允許男子穆斯林擁有無數段「臨時婚姻」(Mut'ah),這能為伊斯蘭教文化所不能接受的性交易提供一個正當名義。佔了穆斯林當中大部分人口的遜尼派相信有關臨時婚姻的實踐已為穆罕默德或其追隨者欧麦尔所廢除及禁止。遜尼派認為性交易是一種令人反感的罪行。一些西方著者認為臨時婚姻和旅人婚姻(Nikah Misyar)跟性交易類似;朱莉·帕索爾(Julie Parshall)寫道,十二伊玛目派已認定臨時婚姻為合法的性交易的一種。她引用了《牛津現代伊斯蘭世界百科》對結婚(nikah)和臨時婚姻(Mut'ah)的解釋作證,指是結婚為了生育,而臨時婚姻則只是為了性快感。

據泽诺·巴兰(Zeyno Baran)所言,這類的臨時婚姻能為什葉派男子的嫖娼行為提供宗教名義上的認可。埃琳娜·安德烈娃(Elena Andreeva)於2007年寫道其觀察結果,指前往伊朗的俄羅斯旅客一般認為臨時婚姻是「合法的挥霍」,且跟性交易難以區分。臨時婚姻的宗教擁護者辯稱它因一系列因素而跟性交易存有不同,包括在伴侶要性交前需要遵守一段守寡期。這意味著若一名女性以這種方式與男性結婚並發生性行為,她就必須等待多數個月才能再次結婚,一名女性不能在一年內結多於3-4次婚。
其他形式
陪侍服務
結合娛樂休閒
結合影視媒體
表演者
法律地位
各地法律現況
以下呈現世界各地的性交易法律地位(部分資料來自2008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性交易非法
在這些地區性交易是非法的。有部分法學學者表示性交易非法,性交易不會因此而消失,反而地下化,當妓女受到傷害和剝削時無法尋求法律保護,因為自己也會被司法懲處,令妓女受到迫害時只能痛苦的默默承受和忍耐,性交易非法加深了對妓女的剝削和傷害。性交易處罰各地差異相當大,在一些伊斯蘭國家还有北韓最高可處以死刑;有部分國家僅以罰款和輕罰處分;亦有部分國家雖然性交易法律上違法但沒有罰則;還有很多地區雖然法律禁止娼妓,但沒有嚴格執法,實際處於包容狀態。

  • 非洲:埃及、利比亞、阿爾及利亞、安哥拉。
  • 亞洲:中華人民共和國、阿富汗、巴林、緬甸、文萊、伊拉克、伊朗、日本(非法,但沒有司法處罰規定,見日本性服务业)、約旦、科威特、老挝、馬爾代夫、蒙古、朝鲜、阿曼、巴基斯坦、菲律賓、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韩国、斯里蘭卡、敘利亞、塔吉克斯坦、泰國、土庫曼斯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烏茲別克斯坦、越南、葉門。
  • 歐洲:阿爾巴尼亞、安道爾、阿塞拜疆、白俄羅斯、克羅地亞、格魯吉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馬其頓、摩爾多瓦、摩納哥、黑山、俄羅斯、聖馬力諾、塞爾維亞。
  • 北美: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巴巴多斯、多米尼克、格林納達、海地、買加、聖基茨和尼維斯、聖盧西亞、特里尼達和多巴哥、美國(除了內華達州外,其他州皆為非法,見美國性產業)。

性交易合法
在這些國家的性交易是合法並受政策管理、規劃,可以經營妓院及僱用性工作者,妓院經營者及性工作者與其他行業一樣要繳納稅款,能享有退休金和社会保险等福利。而且這種規範提高了妓女的權力,當受到迫害時,可以尋求司法途徑來保護自己,大幅降低妓女受到的剝削和傷害。能夠形成較為完善的紅燈區,令妓女能在合法且安全的環境中工作。妓女可尋求合法途徑工作,就如同普通的工作一樣,將性交易合法化可以保護性工作者。但部分道德倫理觀念保守的國家無法認同將性交易合法化的紅燈區,會有價值觀衝突。
*亞洲:孟加拉國、台湾(僅在性交易專區內合法,但目前未有設立專區)、黎巴嫩(但自1975年以来并未颁发过许可证)。
*歐洲:奧地利、德國、希臘、匈牙利、拉脫維亞、荷蘭、瑞士、土耳其。
*北美地區:墨西哥、巴拿馬、美國(只在內華達州部分县合法,不包括拉斯维加斯所在的克拉克县)。
*大洋洲:澳大利亞(多數東部各州)、新西蘭。
*南美洲: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厄瓜多爾、巴拉圭、秘魯、烏拉圭、委內瑞拉。

性交易合法,但仲介非法
這些地區沒有法律禁止性交易,可合法進行性交易,但不能透過仲介,各種形式的仲介及經營妓院是非法的。通常國家會搭配禁止性交易廣告的政策一起執行。由於禁止仲介(經營者、雇主),這樣的規範會令性交易「非工作化」,性交易更趨向於像個人之間的利益往來,因為不允許有雇主(仲介),也不允許被僱用(當員工),但允許個人之間交易。仲介權力大幅度降低,大幅度減少了由仲介帶來的危害。這樣的方式是想減少性交易時受到的剝削,以及避免企業化,令性交易只能是個人之間的交流往來,個人私事。這樣的模式被認為是介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平衡模式。部分國家堅持使用禁止仲介的模式,如盧森堡,該國家拒絕採用瑞典模式,國家雖然支持性交易,但拒絕只是將性交易合法化,認為任何人都不該藉由出售他人的「性服務」營利(堅決反對仲介),只有自己能出售自己的性服務,認為合法化是認同仲介存在。盧森堡認為人們只能為了自己而進行性工作,允許妓女可以做為個人獨立工作者進行性工作,但採取禁止仲介模式的國家通常不會將性工作納為正式勞工,將性交易視為人們私人感情之間的利益往來,成年人以自營的方式提供性服務並換取金錢在盧森堡的法律中是合法的。
*非洲:布基納法索、中非共和國、科特迪瓦、埃塞俄比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毛里求斯、塞拉利昂。
*亞洲:香港、澳門、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東帝汶。
*歐洲:亞美尼亞、比利時、保加利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意大利、盧森堡、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英國、波黑、羅馬尼亞。
*北美地區:伯利茲、哥斯達黎加、古巴、多明尼加共和國、薩爾瓦多、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大洋洲:澳大利亞(在西部地區)、基里巴斯、東加。
*南美:阿根廷、智利。

性交易非法,但不罰妓女
這種規範最早由瑞典發起的,所以又被稱為瑞典模式。瑞典模式受到反色情女性主義及左翼的支持,這些支持者的論述為性交易和色情片、色情作品都是對女性的暴力行為,認為色情的概念本身就是對女性的傷害和屈辱,女性是在這樣的社會中的受害者。認定性工作者就是受害人,仲介和買春者則是加害人,基於這樣的觀點,為了保護性工作者和保護女性,這些國家政策是將性交易訂為非法,但只罰仲介和買春者(顧客),不處罰性工作者(妓女)。然而有調查顯示出,部分女性工作者並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有一部分受調查的女性非常理性的講到自己為何出售性服務,並且喜歡自己的工作,顯然將性工作認為是受害者導向的觀念,並不適用於所有性工作者。這種規範完全否決了自願投入性工作的人,部分妓女抗議這樣的規範令妓女大幅度減少了顧客,導致經濟困難和失業,這樣的規範受到自願性工作的女性抗議。瑞典模式沒有去區分「受強迫的性工作者」和「自願的性工作者」,一率視為受害者。與性交易非法相比,瑞典模式雖然也禁止性交易,但改善了在非法化時妓女受到的不人道對待,在司法不懲罰妓女的情況下,妓女擁有更多權力,妓女在受害時有權力能反抗,減少妓女受到的剝削和懲罰,這也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保護。瑞典議會於1999年通過罰嫖不罰娼制度的法案。

  • 北美:加拿大
  • 亞洲:以色列
  • 歐洲:法國、愛爾蘭、冰島、挪威、瑞典

國際間的觀點和意見
性交易「非法」受到許多的國際組織的反對,認為將性交易訂為非法,無法解決人口販賣的問題,性工作者由於沒有合法途徑能找到性工作,從非法途徑找性工作更有可能被人口販賣,並且讓妓女陷入更危險的處境之中,令性工作者受到更多的暴力和剝削,並且無法尋求幫助,認為性交易非法讓性工作者受到更多侵犯人權的對待,在許多的國際報告和國際研究調查中,表明性交易非法並非良策。儘管性交易非法受到許多國際研究反對,仍然許多國家採取「非法」的制度,性交易非法是較為傳統的政策方式,因為在過去許多國家都會認為性交易是不道德的,將其禁止。相比選擇「保障基本人權」,更多國家選擇了「維持傳統道德」,所以至今仍延續使用傳統政策,將性交易禁止。但已經有研究和國際報告中指出了性交易「非法」帶來的迫害,當法律將性工作者列為非法時,會讓性工作者在遭受到白嫖、剝削、暴力、強盜時沒有法律權力能維護自身權益,反而讓社會迫害進一步增加,認為傳統政策單單禁止性交易,缺乏對妓女的保護,反而造成了許多違反人權和不人道的事件徒增。

以減害為目標的全球研究報告中指出,在性交易非法的國家,性工作者、嫖客、性仲介之中,性工作者往往是受到的最多迫害的對象。嫖客雖然容易被逮捕,但通常較少受到犯罪迫害。而隱藏在幕後的性仲介既難以逮捕也難以舉證,性仲介經常能逃脫法律懲罰。而最需要保護的性工作者不但受到最多的逮捕和法律懲罰,還受到最多的犯罪剝削,反而形成社會制度所造成的迫害,讓性工作者遭受的迫害反而加劇。同時也指出了,除了強迫賣淫和人口販運會對性工作者造成的迫害,而法律懲罰和國家管理制度也有可能成為對性工作者施加迫害的一方。有關性工作的法律應該著重於保護性工作者免受迫害,而不是著重於禁止性工作或者允許性工作。應以減害原則為目標,讓性工作者各方面所受的迫害都降到最低。法律應著重於「減少人權迫害」,以打擊強迫賣淫的仲介為主要目標;而不是著重於「規範性觀念」,性工作者和嫖客若交易雙方皆不認為自身受害且是自願的情況時,法律反倒成為了施加迫害的一方。法律不應以糾正個人性觀念的道德審查為主,法律應更關注於其交易雙方當事人是否有受到迫害,是否有受害人出現,以減害原則為核心目標,使性交易的人權傷害減少到最低。

國際人權觀察組織和歐盟理事會,在近代對於性工作者的人權關注度提高,同時提供了建議和指引方案給各國政府參考,一致認為應該建立對於性工作者更有利的法律制度,並且不鼓勵法律懲處性工作者,因為當法律懲處性工作者時,反而讓性工作者無法求助执法机构保護。性交易非法會令性工作者陷於不利之中。因此歐盟國家大多都採取「合法化」、「禁止仲介」、「瑞典模式」等三種制度,儘管保護的制度尚未一致,但三種制度皆被認為是對於性工作者較為有利的法律制度,盼望能減少性工作者受到的性剝削和暴力行為。雖然部分國家因為倫理道德觀念較為傳統或者人權意識較為薄弱的原因會採取「非法」制度,國際間雖尚未強制規範對於性交易的制度,但國際組織之間還是採取「推廣」的方式建議建立對於性工作者更有利的法律制度,賦予性工作者足夠的權力,保護性工作者,讓更多的國家關注性工作者的人權。東澳洲法律容許合法性交易,而且可合法經營妓院,而西澳是性交易合法但不准開設妓院。澳洲墨爾本有妓院營辦商於2003年在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上市,成為全球首個妓院招股上市的案例。另有公司安排僱員到妓院消遣籍此慰勞員工,而由雇主支付給妓院的款項卻可計入經營成本,在申報企業收入時可用來扣減利得稅。德国法律于2002年元旦起允许性交易,並需要繳稅。法國的罰嫖不罰娼相關提案在2014年7月曾被法國參議院否決,但於2016年4月6日通過。

孟加拉国最高法院于2000年3月裁定性交易合法,成为伊斯兰国家中少数几个允许性交易的国家之一。印尼性交易非法,但东爪哇泗水市的多莉巷仍是东南亚规模最大的红灯区之一。

性交易在中國大陸違法,但除了組織大規模賣淫活動會被移送法院公訴外,一般採取行政處罰(最高行政拘留15天)。刑罚上有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2015年,《刑法》删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不满14周岁女性)以强奸罪论处。因此,组织、强迫幼女卖淫,对于组织者同样处于以强奸罪。性交易在韩国现在属于违法,但是查处并不严格。台灣法律原為「罰娼不罰嫖」,2011年11月4日立法院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改為「在性交易區域內娼嫖不罰、區域外娼嫖皆罰」,但由於目前尚未有任何地方政府設立專區,故實務上是娼嫖皆罰(性工作者和顧客皆會受罰)。另有部分宗教組織,例如有宗教背景的婦女團體勵馨基金會主張只罰嫖客。香港沒有禁止性交易,性交易本身是合法的,但有組織的賣淫活動違法。

除罪化與合法化
阿姆斯特丹紅燈區(2012-5-4)]]
包括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國際特赦組織等團體,以及中華民國司法院長兼大法官許宗力等個人,認為成年人之性交易應予除罪化,與去除對性之汙名,並將其列為一項基本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要防止人口販賣,性交易除罪化是良好的方式,當性工作除罪化後,性工作者更能團結合作,主張他們的權利,包括成立工會與社會團體,以及社會企業,對性工作者的人權提供更多保護,促成更好的工作環境及標準,對商業性質之性交易其中可能發生之人口販賣加強監督,也能和執法機構合作,辨識人口販賣者和人口販賣受害者。且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將性工作除罪化將導致更多人口販運。包括、、和國際勞工組織等組織均同意,性工作合法化將帶來正面的效果,可促進社會對性工作者權益的認同,幫助終結包括人口販運等對性工作者之人權侵害。

苦勞網認為,有許多性工作者是基於自身對於物欲或是收入的追求,或是單純喜愛性工作,或是其他出於自主原因從事性工作,而非遭到脅迫、欺瞞、恐嚇,或別無選擇而屈就的而從事性工作。

公民自由聯盟表示性工作訂罪並不能保護弱勢群體,反而會加劇風險,開闢更多傷害途徑。要真正減少傷害,保護性工作者的安全,必須將成年人自願的性交易合法化。並且積極推動《制止性交易暴力法案》(Stop Violence in the Sex Trades Act)該法案對於消除性工作者受到的迫害和提升性工作者的安全和權力至關重要。該法案將取消成年人之間自願性交易的處罰,而人口販運法中涉及強迫和暴力的行為仍維持處罰。

科技新報認為,要阻止性工作者遭受黑道剝削,像英國那類讓性工作者不再需要依靠傳統「仲介」的模式反而更好,任何成年人可以在網路上以SOHO模式以個人的方式自行接案,而未必要跟隨妓院、黑道等組織媒合雙方,要一個性工作者不受到剝削與操控,並不困難,傳統的妓院、皮條客、老鴇、性仲介等並非性交易的全部。

2002年德國通過了《》,將性交易除罪化,將性工作規範為一種服務業,不再受到刑事懲罰。性工作者有權享有社會安全福利(例如健康保險/失業保險)和勞工退休金。

性正面倡導者支持將性交易除罪化,認為錯誤的傳統觀念或性觀念,會導致人們對於「性」有負面的思考方式,認為應該教導正確的性教育知識。認為法律應該禁止的是違反意願的性行為,而自願的性行為應該要除罪化,不能由於偏見而將其定罪。只要出於雙方同意之下所進行的性行為都應該要是合法的,自願的性行為是正面且健康的,所以支持將性交易合法化。

動物之間的交易行為
除了人類以外的動物也為求換取食物或者巢穴材料等原因而進行性交易,目前科學家已知阿德利企鵝、黑猩猩屬和食蟹獼猴有性交易行為,但對此的研究仍非常少。

經濟
性工作者的報酬或薪水會因其工作地點而有所波動。在对外经济條件良好地區工作的性工作者可能會擁有較多的境外顧客(比如商業旅客)。仲介人在性工作者的報酬中抽成的比例也各有不同,而這會影響其實質收入。此外價格也會隨需求波動——受歡迎或高端的性工作者可賺取顯著較多的報酬。

性愛娃娃
愛爾蘭都柏林一家妓院,除了提供真人性交易,還有以每小時計費的方式出租矽膠機器人性愛娃娃提供性服務。

電影

  • 出租天使(My Rainy Days
  • 女人那話兒
  • 性工作者十日談(Whispers and Moans
  • 榴蓮飄飄(Durian Durian
  • 美國舞男(American Gigolo
  • 薩瑪利亞女孩(Samaritan Girl
  • 金雞(Golden Chicken
  • 風月俏佳人(Pretty Woman
  • 香港舞男(Hong Kong Gigolo
  • 鴨王(The Gigolo
  • 麥收(Wheat Harvest
  • 大咸濕(Under The Rose

相關組織

参見

  • 性行為
  • 性工作者
  • 性革命運動
  • 性正面運動
  • 色情產業
  • 反色情女性主義
  • 性正面女性主義

参考資料
外部链接
*[https://view.news.qq.com/intouchtoday/index.htm?2534 性交易合法化:只是看上去很开放_腾讯今日话题]
*[http://coswas.org/www/current.htm 台灣管制性交易法律現況 -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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