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

王洪文(),吉林省长春市人,文革时期重要的中共政治人物,“四人帮”成员之一,亦是“工人造反派”的代表人物,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军委常委等要职。

王洪文出生于贫农家庭,后于1950年应征入伍,参与朝鲜战争。1956年,王洪文从部队转业至国棉十七厂,成为高级工人。文化大革命后,王洪文积极参与工人造反派的政治运动,先后指挥或深度参与了组建工总司、安亭事件、《解放日报》事件、康平路事件、一月风暴、砸上柴联司等文革期间的历史事件。由于其工农兵背景和“造反”经历,王洪文受毛泽东青睐,并于1969年4月进入中共中央。

1973年,王洪文在中共十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一度被外界认为是毛泽东的接班人。然而,由于其资历尚浅,政治能力有限,王洪文在长沙决策事件后便被冷落。1976年9月,毛泽东逝世,王洪文大力发展民兵,意图应对反文革势力。然而在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被隔离审查,其势力也遭到肃清。

1977年7月,王洪文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剥夺所有公职。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公开审判王洪文,认定其为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并判处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2年8月,王洪文因肝癌于北京病逝,终年56岁。

个人生平
早年生涯
1935年12月,王洪文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县(今属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开源村)的一个贫农家庭。因其家境贫寒,王洪文仅念过3个月的私塾,然后便为姨父家放猪以补贴家用。1950年,王洪文由长春市郊区人民政府征募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7军第80师,并先后担任警卫员、通讯员,参与朝鲜战争。1951年6月,王洪文加入中共。1952年,随部队调防无锡市。1956年复员前,王洪文进入南京预备军官训练团集训。1956年9月,以预备役少尉军衔从部队转业进上海国棉十七厂,在四纺车间当揩车工。不久,王洪文被调到二纺车间当保全工(一种技术工人)。由于王洪文人缘好,表现突出,他在1958年二纺车间的长日班党支部改选中得票较多,被推选为不脱产的党支部宣传委员。之后,他又当上二纺车间的治保主任。

1960年3月,王洪文被借调至厂保卫科做民兵工作,成为民兵连长;1960年7月,他被正式调入厂保卫科当保卫干事,自此王洪文由工人身份转为干部身份。1960年9月,他被抽调至崇明岛,参与由上海市委组织的大规模围垦行动(上海市计划在崇明岛建设副食品生产基地)。王洪文围垦了两年多的时间,期间曾因患有阑尾炎,回上海市区动了十多天的手术。围垦结束时,组织曾考虑让王洪文留下当农场干部,但他不同意。1962年12月,王洪文回到国棉十七厂继续当保卫干事。文革前夕,王洪文的月工资达64元。。1966年11月10日,由于上海市委不承认工总司的合法性,王洪文率领工总司成员发动了卧轨拦车的安亭事件。1966年12月30日,在张春桥的支持下,王洪文等十多万人围攻中共上海市委的驻地康平路,制造“康平路事件”。该事件成为文化大革命中大规模武斗的开端。

1967年1月6日,在中央文革小组的策动下,以王洪文为首的「工总司」和其他造反派组织召开“打倒上海市委大会”,会后中共上海市委被造反派组织奪权,是为“一月风暴”。1月8日,毛泽东表态支持“一月风暴”,并号召全国学习。1967年2月24日,王洪文担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4月,兼任国棉十七厂革委会主任。

1967年7月七二〇事件后,毛泽东经周恩来安排从武汉来到上海,住在西郊顾家花园414号招待所。毛泽东在观看一场批斗会的电视实况转播后,对荧幕中的王洪文印象深刻。经张春桥介绍情况,毛泽东开始注意起了王洪文。1967年夏,王洪文策动、指挥“砸上柴联司”事件。该事件也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武斗事件。

1968年1月,王洪文兼任上海市纺织局革委会第一召集人。1968年10月1日,以上海市国庆观礼代表团领队的身份,获毛泽东亲自接见。根据徐景贤的观点:毛泽东在接见王洪文后,便开始青睐王洪文,并萌生了从工人中提拔新生力量的想法。1968年国庆观礼后,王洪文被留下列席1968年10月13日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随后在10月31日的闭幕会议上,毛泽东对全体参会人员说:“介绍一个人,此人叫王洪文,站起来看一看”。

进入中央
1969年4月,中共九大选举王洪文为中央委员。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王洪文与许世友负责华东地区的林彪专案工作。任职期间,王洪文与许世友配合,成功诱捕了王维国。1971年1月,中共上海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王洪文为上海市委书记(排名第三)、上海市委常委。1972年9月,王洪文从上海被毛泽东调进北京学习。王洪文自此进入中央。

1973年5月間,中共中央举行工作会议,以筹备召开中共十大。会上宣布,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王洪文到中央工作,并同华国锋、吴德一起列席政治局会议。会议决定成立由王洪文负责的党章修改小组提出党章修改草案。8月初,中央政治局讨论了毛泽东对十大准备工作的指示,商议成立以王洪文为主任、周恩来、康生、叶剑英等为副主任的中央十大选举准备委员会,并拟出十大主席团成员、十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和政治局候补委员、政治局常委的预选名单。

1973年8月24日晚,中共十大于北京开幕。大会通过的主席团领导成员是:主席毛泽东,副主席周恩来、王洪文、康生、叶剑英、李德生,秘书长张春桥。王洪文在十大上代表中共中央作修改党章的报告,并当选为中央委员。随后,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年仅38岁的王洪文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这也使得他成为继毛泽东和周恩来之后,中共名义上的第三号人物。8月28日,毛泽东因身体不适缺席中共十大闭幕式,委托王洪文代表他投票。因此王洪文被广泛认为是继林彪之后,毛泽东的第二位接班人。

王洪文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以后,毛泽东对他寄予厚望。从1973年9月12日到1974年5月29日,毛泽东先后16次让王洪文陪同他会见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便在各种场合树立他的形象,提高他的知名度,增加他的政治活动经验。1974年10月18日,王洪文遵照江青之意,赴长沙向毛泽东作汇报,意图反对邓小平出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对此,毛泽东批评王洪文:“有意见当面谈,这么搞不好。要跟小平同志搞好团结。你回去后要多找总理和剑英同志谈,不要跟江青搞在一起,你要注意她。”1974年10月20日,唐闻生、王海容二人向毛泽东汇报了中央的情况,并对四人帮意图“诬陷周恩来、邓小平”之举表达不满。听取汇报后,毛泽东让唐、王二人转告周恩来和王洪文:总理还是我们的总理,四届人大的筹备工作和人事安排由总理和王洪文一起主持,同各方面商量办理。1974年12月23日―27日,毛泽东多次同飞赴长沙汇报四届人大筹备情况的周恩来、王洪文谈话。毛泽东对王洪文说:“不要搞四人帮”,“不要搞宗派,搞宗派要摔跤的”。自从这次谈话后,毛泽东开始冷落王洪文,并在1975年1月给予邓小平主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大权。王洪文就此曾向徐景贤埋怨:“什么主持工作,现在权都是他的,国务院是他的,军队也是他的,我只能抓抓中央读书班...这些都是主席定的呀!”

自1974年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后,云南省沙甸镇的形势变得愈发动荡。1975年7月初,王洪文接见沙甸回民代表,并向其施压:“我们对你们还是抱有希望的,有错误,犯了罪,在实际工作中将功赎罪。我们不希望你们再干错事坏事,但你们要再干,也可以。实话对你说,如果再不让工作队、解放军进村,就要打土围子了。” 由于沙甸的回民们不满于大批部队进驻,且四处张贴反对四人帮的标语和大字报。经中共中央批准,时任云南省委书记周兴根据王洪文“打土围子”的讲话精神,以“镇压反革命武装叛乱”的名义,于1975年7月29日调动部队对沙甸及临近村落实行军事包围。该军事行动至1975年8月18日结束,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房屋大部被毁。

1976年1月,周恩来逝世。1976年3月下旬,北京、南京等地爆发悼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的四五运动;4月5日,该活动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定性为“反革命事件”。四五运动爆发期间,王洪文打电话要求上海当局加强战备。此外,王洪文还要求上海当局指示、布置公安和民兵,并让他们联合制定“防止反革命暴乱实施方案”。

被捕前后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王洪文成为中共党内排名第二的领导人,仅次于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华国锋。“四人帮”和其他政治派系都加紧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步伐。9月11日,王洪文在中南海另设“中央办公厅值班室”,並用中央办公厅名义,通知全国各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他们指定值班人员请示。华国锋等人认为这是王意图切断中共中央、华国锋同各省、市、自治区联系,由他们发号施令,指挥全国。经王洪文、张春桥不断督促,上海亲信(马天水等领导)立即紧急行动,准备武装保卫“四人帮”。与此同时,华国锋、李先念、叶剑英等人也秘密联络了中央警衛局局长汪东兴和北京卫戍部队司令吴忠等军队将领,准备武装解决政治问题。}}
另外,时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武健华就“粉碎四人帮”一事回忆到:

1976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发〔1976〕16号《中共中央通知》(即“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通知”),要求向全体党员传达毛泽东批评“四人帮”的一系列指示,说明中共中央同“四人帮”斗争经过,指导开展揭发批判“四人帮”运动。1977年4月9日,王洪文被转送至秦城监狱。

期间]]
入狱及病逝
王洪文被关押处周围自然环境良好。且根据官方的说法:当时有关部门给“四人帮”定的伙食标准是每月30元,约为当时干部机关食堂伙食费的两倍。王洪文住楼房,生活设备一应俱全。他每餐都是一荤一素一汤,每星期发二斤水果,喝两次奶粉冲的牛奶,吃一顿饺子,餐餐都有大米饭、白馒头供应。

1977年7月16日至21日,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一致通过《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的决议》。决议提出:王洪文身为反革命阴谋集团骨干,长期进行“分裂党、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且根据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已查明王洪文是“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反革命两面派、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决议最后对王洪文作出开除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

197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成立由在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组成,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负责的“王张江姚专案组”。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转发中央专案组整理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中发〔1976〕24号文件),1977年3月6日又下发了中发〔1977〕10号文件(即《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9月23日下发了中发〔1977〕37号文件(即《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在这些材料中,专案组列举了众多王洪文“贪污盗窃,挥霍国家财物,吃喝玩乐,生活腐朽糜烂”的“罪证”:

由于王洪文在“四人帮”里资历最浅,年龄最小,外界推测他之所以会向法庭完全认罪是因为其心理承受能力低下,加之以刑讯逼供所致。
据《邱会作回忆录》称:

该回忆录里还提到:

1980年12月6日上午九时,第一审判庭提审王洪文,对他进行第二次调查。法庭指控他1968年11月在张春桥的指使下,伙同徐景贤等人,借为中共九大准备材料为名,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在上海“九大”学习班中散发,对陈毅进行诬陷迫害。同时,还搜集编造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材料共76份,1163页。王洪文回应称:“我相信是事实。”法庭继续指控王洪文与姚文元在1976年指使鲁瑛派人四处搜集“诬陷”干部的材料,并称这些干部为“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的走资派”、“组织还乡团”、“翻案复辟”。同时宣读了1976年6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和《情况汇编清样》刊登的《福建运动有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部运动处于停滞状态问题很多》中诬蔑中共福建省委负责人和邓小平等中共高层领导的节录。法庭对王洪文指使酿成的上海康平路武斗事件、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进行调查。王洪文对法庭所指控的犯罪事例均予以认可,同时表示“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12月13日,王洪文接受了审判庭的第三次调查。法庭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等人以上海为基地,私自搞武装力量,在毛泽东逝世之后策动武装叛乱。

1980年12月20日上午,王洪文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作最后陈述,并承认自己被指控的所有罪行: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阴谋颠覆政府罪、策动武装叛乱罪、反革命伤人罪和诬告陷害罪,判处王洪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中,王洪文并未请辩护律师。

王洪文服刑于秦城监狱,其母王杨氏得知他被判刑的消息后突发脑溢血,于长春病逝。1985年,王洪文在例行体检中发现自己患了严重的肝病,经院方批准转送到公安部所属的北京复兴医院住院治疗,与张春桥同住一个医院。

1992年8月3日,王洪文因肝癌在北京去世,终年56岁。次日,新华社发布电讯公布其死讯,消息刊登在8月5号的《人民日报》第二版右下角处。

相关著述
代表作
*《上海市委把炮口对准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滔天罪行》1967.1.7
*《在上海市“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大会”上的讲话》1968.06.24
*《在中共“九大”全体会议上的发言》1969.04.14
*《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1973.08.24在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文集
*文革风云丛书09《群众暴政与政治投机——王洪文与文革》(上册),收1967.1-1976.10的王洪文的文稿19篇,2016年6月台湾西西弗斯文化出版公司。

家庭

  • 父亲:王国胜;母亲:王杨氏。王洪文是王国胜的长子,下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
  • 二弟:王洪武,在西新乡开源村当农民。其曾任生产队队长,後又任村治保主任。文革期间,他曾为村里购置生产物资,他们一家在村里也受人尊重。1974年,他们家曾有意建造新房,后因粉碎四人帮,新房被拆。文革后,职务被撤的王洪武在村中务农。
  • 三弟:王洪双,1958年参军,1962年转业到陕西省武功县飞机修配厂工作。
  • 四弟:王洪全,在西新乡百家屯当农民,1996年因肺结核去世。
  • 妹妹:王桂兰,是吉林市一家庭妇女。
  • 妻子:崔根娣(1940年-2026年4月14日),上海人,是上海棉纺织十七厂的工人,父母皆为工人。与王洪文结婚後生有两男一女,后都于上海工作。

** 长女:王亚萍,从商。
** 长子:王亚军,从商。
** 次子:王亚民,从商。
*王洪文年轻时擅于演奏乐器,入伍后曾于军乐队里吹小号(根据徐景贤的说法,王洪文吹的是黑管)。此外,据其妻崔根娣的回忆,王洪文会“拉手风琴,吹口琴。手风琴虽然拉得不专业,但能拉出个调调。”
*据负责清查王洪文住处(钓鱼台16号楼)的原中央警卫团政治部副主任陈守信回忆:

*由于王洪文是文革后上任的工农干部,他的工资一律由原单位国棉十七厂发放。因此,王洪文虽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但每个月的工资不到60元,且开会的时候还要花钱喝茶。
*江青的传记作者谭若思(Ross Terrill)曾援引一位外国共产党领导人的话写道:“王洪文完全在她的掌控之下。在一场款待我的宴会上,在王洪文打算举杯敬酒的时候,江青鼓励他,亲昵地戳了戳他的肋骨[……]我在想王洪文和江青之间是否没有性关系”。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他们有这种关系。
*1976年10月5日下午,王洪文曾对秘书廖祖康说,“我这顶乌纱帽说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时我不是做官,而是要坐牢。”为了避免牵连到家人,王洪文托廖祖康向崔根娣提出离婚。崔根娣对此表示:“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给我,我会答应离婚。从今往后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个人走个人的路。”然而,王洪文还未正式离婚,便于1976年10月6日晚上被拘捕。当王洪文成为政治犯的时候,相关领导找崔根娣谈话,崔根娣动情地说:“王洪文犯了罪,你们怎么判我不管,可是我不离婚。他还年轻,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此后,崔根娣每年都会带着孩子,在他们的结婚纪念日(10月1号)从上海赶往秦城监狱看望王洪文。

影视形象

  • 电影《周恩来》中,由王维国饰演。
  • 电视剧《上海沧桑》中,由华明伟饰演。

参考文献
参见

  •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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