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良氏法度,是日本战国时代肥后国大名相良氏制定的分国法。
明应2年(1493年),相良为续()订立《相良氏法度七条》(),相良长每又制定了相良氏法度13条新法度,弘治元年(1555年),相良晴广建立了《相良氏法度二十一条》。
主要内容
- 规定土地买卖
- 人返条款
- 水资源利用的规定
- 禁止一向宗
相关条目
- 分国法
相良氏法度,是日本战国时代肥后国大名相良氏制定的分国法。
明应2年(1493年),相良为续()订立《相良氏法度七条》(),相良长每又制定了相良氏法度13条新法度,弘治元年(1555年),相良晴广建立了《相良氏法度二十一条》。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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