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是指擁有華人背景,同時是個股份由華人掌握的工商企業的經營者,而海外華商、世界華商或國際華商則是特別專指海外華人的工商企業經營者。華商除了涉及傳統的金融、商貿與製造業外,也積極開拓博彩、娛樂和服務業等新興市場。部份報導將華人、阿拉伯人及猶太人喻為世界移民族群的三大金融力量。
辞源
「商」,在古時是指行走各地進行買賣活動的人,「賈」,則是指在固定場所從事買賣活動的人,兩者合稱為「行商坐賈」,也就是「商人」。清廷與外國列强簽定不平等條約之後,大批外國商人開始進入中國,當時就有了「華商」一詞,主要是為了與「洋商」或「外商」有所區別。在外國商人進入中國的同時,也有大批的中國人開始僑居海外,這些移居海外的華僑以及他們的後代,有從事商貿活動的,也被稱為「華商」。
海外華商的分布情况
華商的分布與華人人口分布比率息息相關,據2003年估計,全球海外華人人口約有4千萬人,以亞洲最多,然後依次為美洲、歐洲、大洋洲和非洲,在超過100個國家皆有規模大小不一的華商企業和組織。 《亞洲週刊》的「國際華商五百排名」則是以香港、台湾、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及菲律賓等地的企業家為主。而在有基础的統計下,保守估計海外華商的總資產約是3.7萬億美元。
; 華人市場
華人地區是一個基於大中華地區的說法,指的是包括大中華地區、東南亞國家和其他海外華人聚集地在內的經濟市場。
; 本國市場
本國市場是指海外企業家所在地區的經濟市場,鑒於國際形勢的演變,海外華人後裔的社會地位有顕著的提昇,新生代已普遍融入主流社群,如今多從事商貿、產品製造、金融和服務等行業。以美國市場為例,美國商務部普查局發表的《1997年經濟普查》顕示,在亞太裔企業創造的3,069億美元收益當中,華商企業占了28%,企業營業的平均成長率甚至超越美國本土企業。到了明清時期,商貿活動進一步擴大,商人的勢力進一步擴張,於是出現了「會馆」和「公所」,作為商人聯絡感情和交换情報的場所。行業會馆則是工商同業者的組織,大多有制定行規、制定商品價格、制度量衡、招收學徒、救助同業的規定。
清治臺灣的「郊」
「郊」是清治臺灣時期的商業公會組織,隸屬該公會組織的商家行號,稱為「郊商」。「郊」一詞與「交關」有關,意指交易。歷史學者黃典權認為,貿易商因夜晚無法入城,而在城郊設立貨棧,因而得名,相對於城內的舖(文市)。兼取交往之意。
早期東南亞的「公司」
「」或「會黨」()是東南亞華僑初到南洋形成的互助團體,與商業法中的「公司」沒有任何共同點,性質類似中國封建時代的「幫會」。「公司」一詞相信是譯自外語「」,原意除了商號的意思外,也有同伙、同伴、結社的意義,早期的東南亞華僑用「公司」來代表「幫會」,含義更接近商業法中所定義的「公司」。「公司」除了經營生意買賣之外,也有管理和協助「新客」,主持「公祠」的義務。和中國的「幫會」一樣,一些「公司」最終墮落成為私會黨()。
今時今日的「公會」和「商會」
「公會」或「商會」通常是相同業務性質的業者聯合組織的團體,成員們擁有相同的目標,藉由分享彼此的情報和資訊,以謀求更大的利益和福利。「公會」或「商會」組織大多有制定行規、市場標準、資格認證等的規定。
除了業緣性的「同業公會」外,其它的社團組織還有血緣性的「宗親會馆」、地緣性的「同鄉會馆」、學緣性的「師生校友會」等。部份較大規模的「同業公會」、「宗親會馆」和「同鄉會馆」甚至有跨國界的聯誼大會。
另見
- 洋商、外商
- 儒商
- 台商
腳注
外部連結
- [http://www.wcec-secretariat.org/ 世界華商大會]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927065139/http://www.waoce.org/ 世界華商會]
- [http://www.wfceo.org/ 世界華商組織聯盟]
- [http://www.wcbn.com.sg/ 世界華商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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