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應秋

劉應秋(),字士和,號兌陽,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

生平
嘉靖⼆十七年(1548年)出生。萬曆十年(1583年)壬午科江西鄉試中式第一名舉人(解元)。萬曆十一年(1584年)登癸未科進士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十五年养病,十七年復除原官,本年升任南京國子監司業。萬曆十八年(1591年)彈劾內閣首輔申時行,二十年升右春坊右中允,管司業事,二十一年回坊管事,充任经筵日講官,二十二年升司经局洗马,二十三年升右谕德,掌右春坊庶子,二十五年官至國子監祭酒。萬曆二十六年(1599年)因妖書案連坐,次年被令致仕去職。萬曆二十八年庚子卒,崇祯年间,追贈礼部侍郎,諡文節。著有《劉大司成文集》等。

家族
曾祖劉文鳴;祖父劉方興,舉人,曾任潯州府推官;父劉子武。母羅氏。具庆下。兄應春、應夏。弟應冬、應程、應秩。

其子劉同升為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狀元。侧室王氏生次子劉萃升。

参考文献
*湯顯祖《明故朝列大夫國子監祭酒劉公墓表》
*葉向高《明國子監祭酒兌陽劉公偕配楊孺人合葬神道碑》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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