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節,字公成(公秉),號竹所,四川成都府綿州羅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四川鄉試中舉。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一百十九名,殿试一甲第三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嘉靖二十三年,擔任会试同考官,被舉發其從中接受賄賂,贬为通州判官。時稱其遭嚴嵩打擊報復。此後升南京主事,之後高節辞官歸鄉,遷居罗江,不久去世。
家族
曾祖高子清;祖高本政;父高騰,封南京刑部主事;母李氏(贈安人);繼母王氏(封安人)。具慶下,妻王氏,兄高第(按察司副使),弟策;高簡(己丑進士)。子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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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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