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穗慰問團事件(又被稱爲三一事件)是香港1950年代初發生的一件騷亂,源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於1952年從廣州市派遣一隊「粵穗慰問團」到香港慰問災民,有群眾在3月1日迎接慰問團與警方發生衝突,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傷。
源起
1951年11月21日,九龍城東頭村木屋區發生大火,焚毀數千房屋,造成一萬二千至一萬六千多人無家可歸。由於英屬香港政府不讓居民原址重建家園,而且在賑災工作做得未如理想,遂令民怨出現。加上群眾得知慰問團被香港政府阻撓下未能入境,3時45分解散。隊伍分兩個方向回程,分別是往紅磡和經彌敦道及青山道回荃灣,不過最後在九龍引起大規模衝突。
下午4時05分左右,群眾由尖沙咀火車站經佐敦道轉入彌敦道時,與一輛電單車發生意外。群眾毆打電單車司機,並焚燒電單車(一說為警隊車輛的交通警)。附近警車內警員見狀上前阻止,同被群眾毆打。群眾並將警車推翻、焚燒;亦有指是軍警被示威者包圍期間,開槍自衛。
騷亂持續超過2小時後落幕,參與人數的估計介乎一千至二萬人之間。
後續
由於軍人取消休假,原定在翌日3月12日舉行的三場香港甲組足球聯賽取消。」最終,《大公報》被停刊十二天後復刊。新華社香港分社亦考慮到要增強親中共報紙的力量,因而報請周恩來批准開辦《香港商報》。
三一事件亦令香港政府遞解及驅逐不少左派骨幹出境,包括莫幹生之弟莫應溎。
參考資料
*葛量洪著,曾景安譯,《葛量洪回憶錄》,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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