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盛明(),原名馮聖明,字夢元,號月禎,順天府涿鹿中衛(今河北省涿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順天鄉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工部觀政,十八年二月授官河南扶溝知縣。二十年四月調山东莱芜县,二十三年升大理寺評事,二十四年升刑部主事,本年調兵部主事,二十六年升员外郎,本年升郎中,二十七年升彰德知府,本年丁憂,三十一年補開封知府,三十三年升徐淮副使,四十年起山东副使,四十二年升陕西潼关參政,四十五年升河南按察使,四十六年升山东右布政,四十七年升河南左布政使。天啟元年(1621年)後金陷遼陽,冯盛明身处危地,連續三次向河南巡撫張我續告病乞休,均被挽留。然而其仍擅自離任,因此下獄。其子冯铨,时任翰林院检讨,上书称其父乞休时并未得知辽警。陕西道御史张慎言則称冯盛明父子打算南逃“吴越蜀楚之邦,择地而处”。刑部最終将冯盛明处杖刑并革职为民。冯盛明回籍后不久即卒。冯铨亦被劾歸原籍。
後來冯铨求助於魏忠贤,馮盛明得以追復原官。
家族
曾祖馮佐,祖馮尚賢,益田县主簿;父馮從訓,增廣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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