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師賢

-{zh-hans:安东尼·弗兰克·梅森;zh-hant:梅師賢}-爵士,AC,KC(,)前澳洲首席大法官,曾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生平
梅師賢自小在悉尼長大,早年就讀於悉尼文法學校。1944年至1945年在皇家澳大利亞空軍服役,擔任飛行員。二戰後入讀於悉尼大學,以一級榮譽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1951年在新南威爾斯取得大律師資格。1964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64年至1969年,任澳洲法律政策專員(Solicitor-General of Australia)。1969年至1972年,任新南威爾斯最高法院上訴法院法官。1972年至1987年,擔任澳洲高等法院大法官。1987年,升任澳洲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至1995年退休。1997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7日出任香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榮譽
*1969年獲英國頒授CBE勳銜
*1972年獲英國頒授KBE勳銜
*1988年獲澳洲頒授AC勳銜
*2001年獲澳洲頒授百週年紀念勳章
*2013年獲香港頒授大紫荊勳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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