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張尺寸(paper size)是將紙張的寬高規範成固定的比例尺寸來使用。目前在國際間最常使用的是ISO所制定的標準,並將尺寸冠以編號例如A4、B5等等。在不同年代,全球各地也有當地通用的紙張尺寸。在書籍、卡片、信封以及日常書寫用紙上,使用統一的紙張尺寸大大提高了生活便利性。
國際標準(ISO 216)
早在1786年,一位德國的科學家格奥尔格·克里斯托夫·利希滕贝格(Georg Christoph Lichtenberg,
1742年7月1日-1799年2月24日) 就發現寬高比為\sqrt{2}的矩形具有許多特點。在20世紀初期Walter Porstmann將此概念應用在一系列紙張尺寸的制定,並且在1922年被制定為德國標準()。隨著各國逐漸採用,後來此標準被定為國際標準(ISO 216)。
國際標準的紙張尺寸可分為A、B、和C三種系列。此標準的特色是紙張尺寸的寬高比均為\sqrt{2}(約為1.4142)。同系列但不同尺寸的紙張,其幾何比例相同,因此可以直接縮放影印而不會造成紙面圖案有邊緣裁切的問題。
A系列
A 系列的制定基礎首先是求取一張寬高比為 \sqrt{2} 且面積為 1 平方米(m²)的紙張。因此這張紙的寬長分別為 841 毫米和 1189 毫米(寬高比為 \sqrt{2}:1),並且編號為 A0。若將 A0 紙張的長邊對切為二,則得到兩張 A1 的紙張,其寬高分别為 594 毫米和 841 毫米。依此方式繼續將 A1 紙張對切,則可以依序得到 A2、A3、A4 等等紙張尺寸。在制定標準時,尺寸均以整數為準,因此對切的紙張尺寸若帶有小數(小於 1 毫米)則會捨入計算。
B系列
B 系列的制定基礎首先是求取寬邊的長度為 1 米且面積為 \sqrt{2} 平方米(m²)的紙張。因此這張紙的寬長分別為 1000 毫米和 1414 毫米(寬高比為 \sqrt{2}:1),並將其編號為 B0。若將 B0 紙張的長邊對切為二,則得到兩張 B1 的紙張,其寬長分别為 707 毫米和 1000 毫米。依此方式繼續將 B1 紙張對切,則可以依序得到 B2、B3、B4 等等紙張尺寸。和 A 系列相比,B 系列的紙張面積是同號 A 系列的 \sqrt{2} 倍,例如 B4 紙張面積是 A4 的 \sqrt{2} 倍。
C系列
C系列的制定基礎是將A系列和B系列的尺寸作幾何平均而求得的。例如C4的紙張尺寸是A4和B4尺寸的幾何平均,且紙張長寬比仍為\sqrt{2}:1。這樣一來,C4的尺寸係介於A4和B4之間,A4的紙張可以裝入C4大小的信封袋中,而C4的紙張可以裝入B4大小的信封袋中。
尺寸容許誤差:
- 長邊 小於150 毫米(5.9 英寸)的容許誤差為 ±1.5 毫米,
- 長邊 介於150 毫米至600 毫米(5.9 to 23.6 英寸)的容許誤差為 ±2 毫米,
- 長或寬大於600 毫米(23.6 英寸)的容許誤差為 ±3 毫米
Image:A size illustration2 with letter and legal.svg|ISO A系列的尺寸圖示,紅框處表示美洲常用的letter和legal尺寸
Image:B size illustration2.svg|ISO B系列的尺寸圖示
Image:C size illustration2.svg|ISO C系列的尺寸圖示
德國擴充標準
德國在1922年制定了標準DIN 476,同時將尺寸系列增添兩項擴充修改。它將A0尺寸的兩倍定義為2A0,並將A0尺寸的四倍定義為4A0來使用。
DIN 476同時規定出更嚴格的尺寸容許誤差:
- 長邊小於150毫米(5.9 英寸)的容許誤差為±1毫米,
- 長邊介於150毫米至 600 毫米(5.9 to 23.6 英寸)的容許誤差為±1.5毫米,
- 長或寬大於600毫米(23.6 英寸)的容許誤差為±2毫米
中国扩充标准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48-1997,大致沿用了ISO 216的规范,但没有规定C系列纸张规格,而是另外增加了D系列纸张规格(長寬比同樣為\sqrt{2}:1)。D系列规格短边的长度比更小一号规格的长边大4毫米。
其中D系列尺寸又被称作“标准印张”,从大到小通常依次被称为全开、对开、4开、8开、16开、32开和64开(“开”有时也写作“K”);A系列由于较D系列尺寸更大,尺寸从大到小通常依次被称为“大xx开”,如A4纸被称作“大16开”、A5纸称作“大32开”等。另外,若非通过对折方式进行裁剪,还可以裁剪出3开(362mm × 781mm)、6开(362mm × 390mm)、24开(182mm × 196mm)等规格。GB/T 148-1997的尺寸容許誤差与ISO 216相同。
各地常規尺寸
北美洲
目前在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常用的紙張尺寸包括了Letter、Legal、Ledger和Tabloid。這些尺寸在日常生活中常被提及,其中Letter尺寸的地位相当于在其他国家A4尺寸的地位。其中的Letter尺寸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常被稱做“四分”(American Quarto),因為其尺寸大約是英式紙張Demy的四分之一大小。
台灣
目前在台灣印刷廠多用菊版、。
菊版是承襲日治時代並沿用至今的印刷標準,全尺寸原為 636mm x 939mm,但台灣印刷廠大多會裁切成與國際標準尺寸 A 系列相同大小。
四六版同樣是承襲日治時代一般俗稱為對開、4開的紙張尺寸,在學校的考試用紙與美術用紙通常都是採用這個尺寸。全尺寸原為 788mm x 1091mm 但台灣印刷廠大多會裁切成 760mm x 1040mm 或是 758mm x 1060mm。 也有直接裁切成國際標準尺寸 B 系列相同大小,因此各家印刷廠對四六版尺寸定義會有些許所不同。
其他尺寸
- 四開(quarto)
*F4
**F4是一種在東南亞很常用的紙張格式。F4紙可以細分為F4A、F4B及F4C三種長度,其中F4A的長度為343毫米,F4B長度為330毫米,而F4C長度又比F4B更短。一般而言,F4紙指的就是F4B;至於寬度,三種都是216毫米。 在香港,很多唱粵曲的長者都喜歡用F4A的紙張來印制曲譜。
東南亞地區使用的F4B尺寸是:216毫米×330毫米;美國的Legal Size尺寸是:8.5" x 14"(約是220毫米 x 360毫米)。
*F5
**F5是一種在東南亞很常用的紙張格式,面積剛剛好是F4紙的一半。它的具體格式是170mm×210毫米。它是香港學生日常使用的功課簿及標籤貼紙(俗稱“Label紙”)的尺寸。
参考文献
延伸閱讀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216, Writing paper and certain classes of printed matter—Trimmed sizes—A and B serie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Geneva, 1975.
- International standard ISO 217: Paper—Untrimmed sizes—Designation and tolerances for primary and supplementary ranges, and indication of machine direc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Geneva, 1995.
- Max Helbig, Winfried Hennig: DIN-Format A4—Ein Erfolgssystem in Gefahr. Beuth-Kommentare, Beuth Verlag, Berlin, 1998.
- Arthur D. Dunn: [http://www.cl.cam.ac.uk/~mgk25/volatile/dunn-papersizes.pdf Notes on the standardization of paper sizes] . Ottawa, Canada, 54 pages, 1972.
参见
*
- 相片尺寸
外部連結
- — Notably: About margin settings for using just the space common to both A4 and US Letter.
- [http://ftp.pwg.org/pub/pwg/candidates/cs-pwgmsn20-20130328-5101.1.pdf IEEE-ISTO PWG 5101.1-2013 "PWG Media Standardized Names 2.0" (PDF)]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Heo62B0d0E Paper Sizes Explained] by Matt Parker, BBC Number Hub (YouTube video)
- [https://goodcalculators.com/paper-size-conversion-calculator/ Paper Size Conversion Calcul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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