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維禎(),初名兆,以字行,江西廬陵縣人,明朝都御史、进士出身。二月十六日生。
生平
江西鄉試第十七名,宣德五年(1430年),登進士,正統二年(1437年)八月授行在刑部主事,歷升署員外郎事主事。正統初年,淘汰官員,刑部尚書魏源請奏留他,九年六月升任刑部浙江司郎中,十二年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跟從明英宗北征,土木之變中逃亡。之後,擔任大理寺左少卿,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進大理寺卿。景泰三年四月賜父母妻诰命,加封太子少保,四年七月升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不久丁母憂,令奪情任職。
明英宗發動奪門之變后,調任南京都察院,天順四年(1460年)九月升南京刑部尚書,六年十二月調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成化元年(1465年),因病致仕。成化八年(1472年)三月去世,謚文昭。
家族
曾祖蕭復心。祖父蕭樂存。父蕭不敏。母周氏。重慶下。弟經、綸。從弟缉、缊。娶劉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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