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字公勉,河南承宣布政使司開封府襄城縣(河南省襄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生平
正統九年(1444年)甲子科河南鄉試第二十二名舉人,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二甲一百二十八名进士,次年入都察院理刑,六年九月擢試監察御史,七年九月實授监察御史,奉命撫捕貴州烏撒等衛盜礦賊徒。天顺初年,奉敕撫定貴州蠻,归还后巡按畿內。以薊州餉道經海口。成化二年(1466年)正月,因举荐升任浙江按察使,后改任湖广按察使,成化十年八月升任山西右布政使,十一年正月升四川左布政使。成化十三年正月,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并抵御外寇入侵。成化十五年,召为兵部右侍郎。四年后病归。后诏令以左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改任漕运总督,召拜为户部尚书,负责当时北方各地戍守粮草运输和征税,因监察御史陳瑤弹劾,其疏求去,不被批准。弘治四年(1491年),因病乞休,帝為遣醫視療。不久又请辞,得到批准,由葉淇替任。李敏未抵达家即卒,享年六十七。贈太子少保,謚恭靖。
家族
曾祖李仲和。祖父李克政。父李昂。母向氏。具慶下。兄壽、海。弟啓、敬、敦、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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