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雅然案是一宗影響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國大陸領養子女在香港之居留權的案例,香港終審法院於2001年7月20日裁決的結果確立這類人士不可享有居港權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上訴人談雅然的代表大律師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大律師吳靄儀(由法律援助署委派)。
案件內容
談雅然於1986年11月8日在廣東省江門市出生,後來獲一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夫婦領養,前往香港定居,但入境事務處指談雅然沒有居港權,其養父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訴訟。
上訴人在原訟法庭勝訴。入境事務處處長上訴,上訴法庭判決處長上訴得直。。同年10月,中國大陸當局向談雅然批出單程證,讓談雅然能夠在香港合法定居。
参考文献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384767/1.html 談雅然:留港改變命運] ,《明報》,2011年7月19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719&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5444035 爭居權女孩長大了 談雅然:民意可改變世界] ,《蘋果日報》,2011年7月19日
*[http://www.singtao.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1&month1=8&day1=17&year2=2001&month2=8&day2=17&category=all&id=20010817a13&keyword1=&keyword2= 談雅然獲續12周「行街紙」],《星島日報》,2001年8月17日
*[http://www.singtao.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1&month1=10&day1=26&year2=2001&month2=10&day2=26&category=all&id=20011026a04&keyword1=&keyword2= 談雅然獲居留權高呼好開心],《星島日報》,2001年10月26日
參見
*香港居留權爭議
*香港出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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