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俊 (正統進士)

羅俊(),字承彥,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明朝官吏、進士出身。曾為御史,直言忤明景帝,遭貶。明英宗復辟後又啟用。終官南雄知府。

生平
九月初二日生。正統十二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二十三名,正統十三年(1448年)戊辰科進士,十四年四月擢授監察御史。景泰六年,恰逢當時多災難,倪敬與同為監察御史的倪敬、杜宥、黃讓、汪清、盛昶六人一同上書請求皇帝廉政并減免營造浪費。

明景帝不悅,下書禮部,命追究。而禮部官員稱讚六人忠愛。景帝聽後仍然不寬恕。不久,詔令都御史蕭維禎考察其屬,命罷免這些人。受牽連的十六位御史均被貶為典史,倪敬被派往廣西宜山。明英宗發動奪門之變后,詔命此等人均為知縣。之後,羅俊嘗巡按四川,擔任南雄知府。

家族
曾祖羅安道。祖父羅子穀。父羅叔斐。母任氏、劉氏,繼母康氏。具慶下。弟承绪、承烈、承勉。娶蕭氏。

参考文献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