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同(),字世京,江西吉安府永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鍾復之子。官至監察御史,景泰年間因上疏立儲之事下獄身死。
生平
早年
父鍾復,宣德進士,與劉球交好。鍾同自立承父志,曾入吉安忠節祠,見所祀歐陽修、楊邦乂等人,決心身後與諸前賢同列。
仕途
景泰元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景泰二年(1451年),鍾同联捷辛未科進士,都察院理刑,次年十二月授貴州道監察御史。代宗所立之太子朱見濟薨,朝廷內外希望恢復沂王的儲君身份。鍾同和郎中章綸在朝中谈及沂王而泪下,于是相约疏請復儲。景泰五年(1454年)五月,鍾同借上疏論時政之机,又涉及復儲之事。景帝看後不悅,下廷臣集議。寧陽侯陳懋、吏部尚書王直等請帝納其言,並引罪求罷免,得到慰留。數日之後,章綸再疏復儲之事,結果與鍾同均下詔獄。次年八月,大理寺少卿廖莊也因為論及沂王之事被廷杖八十,未死贬官。礼部郎中章綸与鍾同亦同被杖于錦衣衛監獄中,章綸濒死,鍾同死於獄中,年三十三歲。
身後
明英宗復辟後,贈鍾同大理寺左寺丞,賜其兩子官職。成化時,賜謚恭湣,從祀忠節祠。
家族
曾祖鍾伯夔。祖父鍾夢弼,贈翰林院编修。父鍾復,翰林院修撰。母黄氏,封孺人。慈侍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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