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選

陳選(),字士賢,號克菴,浙江臨海縣(今臨海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廣東左布政使。

生平
言官
陳員韜之子。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浙江鄉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天順四年(146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進士二甲十一名,都察院理刑,天順七年三月擢授監察御史,巡按江西,盡黜貪殘官吏。當時人稱:「前有韓雍,後有陳選。」恰逢當時寇亂進入贛州,他上奏後不待報,即派兵平定。

明憲宗繼位后,彈劾尚書馬昂、侍郎吳復、鴻臚寺卿齊政,救翰林院修撰羅倫及學士倪謙、錢溥。之後督學南京,作《小學集注》以教諸生。。

封疆
成化六年,升爲河南按察使司副使,不就改督學政。權閹汪直出巡時,都御史以下人皆拜謁,唯獨陳選持揖禮。汪直問:「何官?」選答:「提學副使。」直曰:「大於都御史耶?」選曰:「提學何可比都御史,但忝人師,不敢自詘辱。」神情嚴正,而諸生在官署外群集。汪直不敢囂張,只得好語遣走。

成化十四年(1478年),陳選升任河南按察使。多有平反冤獄,并整治吏治。成化十八年(1482年),任廣東右布政使,二十年轉左布政使。肇慶發生水災,不待報就發糧賑災。

下獄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朝廷下詔減免各省貢獻,但是市舶中官韋眷奏乞均徭戶六十人添辦方物。陳選持詔書爭,皇帝命其減半,韋眷因此懷恨在心。恰逢番人馬力麻詭稱蘇門答剌使臣欲入貢,韋眷接受賄賂后贊同,陳選知道后立即逐出。之後韋眷誣陷陳選貪污,皇帝派刑部員外郎李行會巡按御史徐同愛詢問,當時有吏張褧被陳選黜免,韋眷以為他會怨恨陳選,指使他誣陷陳選。張褧不從,被執拷掠。李行、徐同愛因畏懼韋眷,仍然帶走陳選。當時數萬百姓夾道嚎哭遮留,使者不得不辟除找尋道路。行至南昌時,陳選病發,被李行阻礙治病,遂卒,享年58歲。

身後
弘治初年,主事林沂上書稱冤求雪,遂詔復官禮葬。正德年間,追贈光祿寺卿,謚恭愍

家族
曾祖陳濬圭。祖父陳泰生,贈監察御史。父陳員韜,福建右布政使。母金氏,贈孺人;繼母沈氏。永感下。兄陳英,丙子貢士。弟箴、新、欽、錄

参考文献
注釋
*張元禎《大明廣東左布政使陳公墓表》

書目
*京學志,《廣東布政司左布政使贈光祿卿諡恭愍陳公選傳》,《國朝獻徵錄》,6冊99卷 ,86-87

外部链接
*[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cgi/ttsquery?0:0:mctauac:NO%3DNO10712 陳選] 中研院史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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