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娜·阿庫希

漢娜·阿庫希(,)是美國歷史上年紀最小的死刑犯,她被處死時年僅12歲9個月。

簡介
漢娜·阿庫希為一名黑白混血兒。母親為佩克特人。漢娜出生時確認患有有輕度智能障礙,她在6歲成為了孤兒後被法庭安排成為城內另一個家庭的僕人。部分報告錯誤地將漢娜的姓氏打為奧米什(Omish)。

受害人尤妮斯·博尼思(,)為一名白人,父親為農夫詹姆士·博尼思(James Bolles),博尼思一家在城內有一定影響力,尤妮斯被發現陳屍於在諾域治路(Norwich Road)。尤妮斯的身體、手臂和腿上都被放置了許多沉重的石頭、指甲印亦深深地留在她的喉嚨

入獄
漢娜在謝斯起義爆發當天首次入獄。她對自己的處境感到不安,但是過了一會兒反而十分滿足和快樂。漢娜會和那些去看望她的孩子們玩耍;並對那些對她發表嚴厲評論的人表現得非常狡猾;她亦在被指導下表示無罪。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為前國會議員,他最後在十月裁定漢娜有罪。理查德表示漢娜仍對與尤妮斯在草莓田中發生的衝突感到不滿後,大肆殺害了她,然後用石頭覆蓋她的屍體,試圖使事件看起來像是因倒塌的石牆而引起的事故;而且判處漢娜死刑,因為他堅持認為兒童也有可能會犯下如此殘酷的罪行,即使兒童有罪亦要受罰。

在作出判決後,漢娜被帶回監獄。在一次拜訪中,她被告知必須為死亡和為另一個世界做準備。漢娜在該次拜訪後受到很大的影響,大部分時間都在哭泣。被處決前漢娜意識到目前狀況的危險性,並且變得更加關心自己。在12月18日晚上她說道:「我為自己的靈魂而苦惱。」當時的漢娜看似非常恐懼,似乎希望有人幫助她,為她的不幸狀況而祈禱。

12月20日當天,教士亨利·查寧(Henry Channing)進行了激烈的講道,表示父母必須教導孩子紀律和服從。在講道後漢娜步上絞刑台。她在走上絞刑台前,曾向一名友善待她的警官道謝。最後漢娜在一群圍觀者面前被處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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