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旧址

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旧址位于中国江西省德兴市绕二镇重溪村,方志敏、粟裕1934年在此工作和居住,1990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被列为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概况
旧址原为张家大院,始建于清代,为一幢二进三间偏房四天井的砖木结构城堡式两层楼房。占地面积525平方米,院子面积220平方米。

历史背景
1929年1月,重溪暴动成功,在此设立德兴第三区委和区苏维埃政府。9月,中共德兴县委、县苏维埃政府机关从蒋家坊迁往重溪。1934年10月底,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红七军团)到达重溪,与赣东北红十军合编为红十军团。11月18日,根据中央军区电令,在此成立以方志敏为主席的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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