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等處承宣布政使司(「交趾」又寫成「交阯」、「交址」),簡稱交趾布政司,是明朝于永乐五年(1407年)攻灭越南胡朝之后在越南设置的一个地方行政机构,推行与内地相同的管理方式,下设十五府、卅六州、两百余县,统制范围大致为现在越南北纬十七度以北地区。黎利建立後黎朝後,於明朝宣德三年(1428年)廢止。
成立背景
中國於秦漢至五代十國時期,曾在越南地區設置交趾郡等官署,進行直接統治。其後越南於10世紀中葉起獨立建國。
14世紀後期,越南(又稱安南國,當時國土約相當於現時中、北部地區)陳朝接受明朝冊封,雙方處於宗藩關係。明成祖時,陳朝被權臣黎季犛(即胡季犛)所篡,明廷乃起兵南下征討,將之消滅(時在1407年)。據越南史籍《大越史記全書》記載,當時明廷遍求陳氏子孫,欲立為國王,安南官吏耆老說已被胡季犛所「滅盡,無可繼承陳後」,並向明廷提出「安南國本交州,願復古郡縣,與民更新」。其後,明成祖頒下《平安南詔》,聲稱為了回應安南官吏耆老的請求,便將當地改名「交址」,再次进行直接统治,依照內地的行政區劃模式,設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等「三司」。
轄境建置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治交州府,辖交州府、北江府、谅江府、三江府、建平府、新安府、建昌府、奉化府、清化府、镇蛮府、谅山府、新平府、演州府、乂安府、顺化府等十五府、三十六州、一百八十多個縣。又置太原直隶州、宣化直隶州、嘉兴直隶州、归化直隶州、广威直隶州等五個直隸布政司的州,分轄二十九縣,在要地則設十一衞、三所,一市舶司。。後太原直隶州、宣化直隶州分别升为太原府、宣化府;九年末(1412年)置宁化直隶州;十三年(1415年)置升华府;降演州府为演州直隶州。
※下面圖表內容,依據《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條製成。其後,各地的建置情況陸續有所改動。
廢棄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自成立後,當地民眾起事不斷,明廷歲歲用兵。在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明軍總兵官柳升在當地遭到重大挫敗,明廷乃允許撤兵。越人黎利建立後黎朝,改國號大越,於是安南復國。到宣德三年(1428年),正式废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
參考文獻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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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 安南屬明時期
- 黎利
- 李彬 (明將領)
- 藍山起義
- 黃福
- 交趾郡
- 交趾行省
- 越南北屬時期
- 交趾都指揮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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