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正面女性主義(),或稱為性自由女性主義(),是女性主義的分支,對於「性」採用正面且健康的角度去看待,認為「性」是成年女性的自由、可自行控制與決定的部份。許多性正面女性主義者參與許多非主流性弱勢的運動。
並且性正面女性主義者致力於改善婦女的性權力,推廣「性」的正面思想。
理念概要
該理論起源於1980年代,當代有部分女性發起「反色情影片運動」,認為A片等色情影片是對女性身體的剝削,並傳達對女性的強姦之意。然而這引來另一部分女性的反對立場,性正面女性主義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下形成的,他們與反色情女性主義者的爭論被認為是女性主義的分裂,與反色情女性主義對於色情採用「負面」的觀點不同。
性正面女性主義對色情片、性工作、BDSM、性取向、性別認同有著正面和尊重包容的態度。他們通常認為女生在社會結構壓力下常常被迫不能正面的談論性,要矜持,這是父權主義的影響,唯有女性可以自主地決定自己身體如何使用,才是女性真正的解放。
性的雙重標準
古代中國文化和父系文化,對於女性的「性」制定了「貞潔」的規範,如貞節牌坊、守貞等規定。然而男性卻完全不用這種規範,反而男性的風流和性放縱才是好男人。而女性則是性禁慾、守貞才是好女人。這樣雙重標準的傳統觀念至今仍未消除。這樣雙重標準的父權觀念被認為對於是對女性的不公平對待,女性在性方面一直受到社會的壓抑、偏見、和嚴厲的斥責。
婚前性行為
過去習俗上會認為,女生該保持貞潔,婚後才能進行性交,婚前不可性交。但隨著觀念演變,婚前性行為被認為是女生該擁有的自由權力之一,女性應當有權力可以自由決定自己的身體使用,禁止婚前性行為被認為是對自由的約束。但仍有部分國家將女性的婚前性行為視為禁忌,認為女性在婚前發生性行為是「不貞潔」、「放蕩」的,這種習俗被認為是父權制度帶來的觀念,認為性交只能發生在婚姻內,婚前發生性行為的女性會被社會認為是「隨便」或「不檢點」。
對性交易的觀點
性正面女性主義者認為性工作是女性自由選擇的職業之一,女性應當有自由權力能選擇從事性工作或不從事性工作,支持將性交易合法化。在傳統父權社會會使用守貞的觀念控制女性,傳統父權社會的守貞跟處女情結、性禁慾有關,並教導社會應該要譴責那些不貞的女性,所以將性工作汙名化。若將性工作訂為犯罪,社會會認為妓女是罪犯,反而讓女性遭受到「歧視」,並讓性工作者遭受到法律迫害和失去法律的保護。性正面女性主義者認為女性權益不該受到父權觀念影響而喪失自由權利,性正面女性主義者反對將性工作訂為犯罪,反對逮捕性工作者的法律,將性工作合法化能讓性工作者重新獲得尊重,社會會認為這只是女性自由選擇的職業之一,並且合法化能減少女性受到的性剝削和迫害。
性正面女性主義者認為如果社會能接受性工作並且妥善管理,讓性工作者受到保障、享有和其他勞工一樣的權利,那麼性工作其實能對女性帶來正面的影響。個人可以在自主且安全的情況下選擇投入性工作,或選擇不投入性工作。每個人都擁有對自身身體做出決定的權利,而禁止性工作的法律,本質上是在限制個人身體自主權。且性工作能為女性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而在什麼樣的環境下,性工作能夠對女性更有利,首先必須讓女性在性工作時減少危險,社會必須區分「被迫從事性工作」與「自願從事性工作」的人,強迫賣淫則必須被徹底打擊。要降低女性工作者受到的迫害,最重要的就是給予性工作者權利,讓性工作合法化、正當化。
參見
- 自由戀愛主義
- 自由主义
- 正面心理學
- 性革命運動
- 女性身體自主權
腳註
外部連結
- [http://www.ffeusa.org/ Feminists for Free Expression]
- [http://www.fiawol.demon.co.uk/FAC/ Feminists Against Censorship]
- [http://coswas.org/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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