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县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市曾经代管的县级市,由吴县於1995年撤縣設市而成,于2000年拆分成吴中区和相城区。
地理
吴县市位于北纬30°56~31°33'、东经119°55'~120°54'之间。西边与太湖相连,东边与澄湖、阳澄湖相连,环绕苏州城区。东西宽92.5公里,南北长68公里,面积3234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15%。
吴县市气候属于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类型,由于太湖水体的调节作用,因此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降水丰沛、日照充足和无霜期较长。
历史
古代时期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年),设立吴县,隶属会稽郡,为会稽郡政府所在地。新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吴县改为泰德县,地皇四年(23年)改回原名。東漢永建四年(129年),将会稽郡钱塘江以西部分设立吴郡,吴县改隶吴郡,为吴郡政府所在地。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年),析吴县设立长洲县。明清时,吴县属苏州府。清雍正二年(1724年),析长洲县设立元和县。雍正十三年,析吴县东山设立太湖厅。。新政权自吴县划出城区设立苏州市。5月1日,吴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7月,为配合剿匪,成立太湖区行政办事处。1950年4月15日,太湖区行政办事处管辖原吴县的东山区、西山区。同月,吴县横泾区归太湖区行政办事处管辖。1951年6月,太湖区行政办事处撤销,东山区、西山区、横泾区划归吴县。1952年7月,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太湖办事处设立,原吴县的东山区、西山区归其管辖。1953年5月,太湖办事处改建为震泽县人民政府,吴县横泾区归其管辖。1959年4月,撤销震泽县,所属地归属吴县。。1994年4月29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跨塘镇、斜塘镇、唯亭镇、胜浦镇划归苏州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1995年6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吴县,设立吴县市。2000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
行政区划
撤销前,吴县市下辖27个行政建制鎮:长桥镇、胥口镇、木渎镇、横泾镇、浦庄镇、渡村镇、东山镇、西山镇、藏书镇、光福镇、镇湖镇、东渚镇、甪直镇、车坊镇、郭巷镇、陆慕镇、蠡口镇、黄桥镇、渭塘镇、太平镇、湘城镇、阳澄湖镇、北桥镇、黄埭镇、东桥镇、望亭镇、通安镇。
参见
*治所同城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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