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土(),亦稱疆域,是指主权国家所管辖的地区範圍,通常包括一个该国国界(邊境)内的陆地(即领陆)、內水(包括河流、湖泊、内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有时亦会包括领海。
領土與國家存亡有密切關係,因為領土是国家的一部份,形成國家的必要條件,國家行使主權的地域及顯示出國家獨有的主權的方式。
此外,領土的英語對應詞「」亦可用來做為行政區劃的類型,例如加拿大的「地區」。
起源
領土的起源可追溯至公元前,當時人類逐漸由游牧轉至農耕,並由氏族轉至部落,擁有獨自的首領。部落擁有自己的農田、活動範圍,且階級制度開始形成,漸漸形成勢力範圍。勢力範圍是一個部落的管控地區,領土的基本概念形成。後來,勢力範圍便轉變成領土,部落轉變成國家,首領轉變成皇帝或君主,領土正式形成,成為國家的一個象徵。
國家領土
國家擁有的領土理論上是不可分割、不可侵犯的。國家在其領土上有完全的主權和管轄權,且其他國家理論上無權干涉。領土大小也象徵著國家的強弱,如冷戰時兩大國美国與苏联也是領土超過9,000,000平方公里的國家。又如殖民時代英法等歐洲列強殖民領土都象徵帝國強弱。領土擁有權糾紛甚會直接導致戰爭,致使國家滅亡。
每個國家都擁有不同大小的領土,其現今的領土視乎不同因素,如地理、歷史、民族等。
沒有領土的國家稱之為流亡政府,如二战时期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國政府等等。而聖座亦是一個典型例子。聖座於1870年教宗国被吞併至1929年因簽訂《拉特朗条约》而成立梵蒂冈期間都是一個沒有任何領土的流亡政府。
以下為一個國家在不同種類的領域中所擁有的主權:
構成
的領陸、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
領土可分為四個部份:領陸、领空、領水和底土。
領陸
领陆是指國家擁有的陸地領土,包括国界范围内的大陆部分和所属岛屿以至其底土。主權國家在領土中有絕對操控權,对所属陆地地表以下深度无限的地下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领陆是国家领土组成的基本部分。領空、領水和底土也是由領陸洐生而來的。
領水
領水即國家擁有的水系領土,包括河流、运河、领海(包括内海)與湖泊(或內陸海)。
海灣則另有特別規定。所謂灣乃指兩地岬(即海岸端突出之土地端點)所圈圍的大於半圓的水域。若此水域離陸皆不超過24海浬,則全部視為內水。
河流
河流在主權國家領陸內便自動轉變為該國家的領土部份,主權國家在這些河流中有絕對操控權。例如长江和黄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領土的一部份。。
;界河
河流在主權國家領陸之間稱為界河(boundary river)。界河主權屬於擁有疆界的兩個或以上的主權國家。例如黑龙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同樣,國家擁有對海洋的制海權不代表國家擁有該片海域。公海沒有被任何主權國家擁有,因此船隻能自由航行。
領空
領空是一個主權國家領陸和領水的上空部份,主權國家在這些領空中有絕對或部份操控權。主權國家可以劃分禁飛區,甚至禁止任何他國飛機進入領空。
底土
底土是一個主權國家領陸的地底部份,主權國家在這些地下土中有絕對操控權。主權國家能自由地開發底土的地下資源,如煤、石油等。有時領海地底屬於底土。
領土取得方式
國家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都有自己的領土,但國家領土很少是一成不變的。由於某種原因,國家可以取得新的領土,也可以失去領土。國家領土變更是指由於某種自然原因或人為原因,國家領土增加或喪失從而使領土面積發生變化。然而,一種可能的情況是,一國放棄某領土,進而使該領土成為無主地,如此他國便可對其進行先佔。
時效
時效(prescription)意指一個國家長期、和平地在他國領土上行使主權,且他國不持續抗議或不提出反對主張,以致於在歷史發展下產生了普遍信念,認為事物現狀符合國際秩序,因而取得該領土的主權。。由於現代國際法已廢除了國家的戰爭權,強制性割讓也隨之失去其合法性蒙古人民共和國之主權獨立地位就此確立並逐漸獲得國際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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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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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1962年阿尔及利亚独立公投而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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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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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2006年公民投票而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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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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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2011年公民投票而獨立的。独立成功,2011年7月9日获得独立,并加入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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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2014年顿巴斯地位公投而獨立并组建新俄羅斯聯邦的和。一个事实上独立的公投,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独立没有得到乌克兰政府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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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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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管
共管(condominium),即一片領土受兩個或以上的國家管理,形成沒有國家擁有對該領土的絕對主權。例子有20世紀初的英埃共管蘇丹(英國與埃及共同管治)。
託管
託管(),戰敗國將殖民地交給戰勝國(如日本二戰戰敗後期將領土暫時交予美國管理)或其他原因,暫時將領土交予別國,稱為託管。接受託管領土的國家職責在於保護該領土或協助其獨立,而且不會擁有對該領土的絕對主權,該國家要在一些情況下(如託管期限結束),放棄該領土。
軍事佔領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只是對佔領地進行暫時的管理,並不能取得佔領地的領土主權。
类型
不同类型领土的示例包括:
*属地
*海外领土
**欧洲联盟特别领域
**海外省
**英国海外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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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领土,两个或多个敌对政府声称拥有主权的地理区域。例如,克什米尔的领土被印度和巴基斯坦政府宣称拥有主权;对于卷入争端的每个国家,整个领土都被视为现有国家的一部分。另一个例子是中华民国(通常被称为“台湾”),其主权地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争议和领土主张。
*联邦领土,见澳大利亚行政区划和加拿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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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占领,即处于未获得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外部势力军事控制下的地区。当前的部份例子是被俄罗斯联邦占领的克里米亚;东耶路撒冷、加沙地带、戈兰高地和被以色列国占领的西岸;西撒哈拉,部分被摩洛哥王国占领。被占领土的其他例子包括被伊拉克短暂入侵后的科威特国1990 年、2003 年美国入侵后的伊拉克、二战后的德国和1999 年后的科索沃。
*,没有“正常”构成的政府体系的土地区域。这并不意味着该领土根本没有政府或它是无人认领的领土。实际上,这些地区总是人烟稀少。
未來
在未来,領土可能不只包括在地球上。領土可能擴展至月球、行星、太阳系甚至是银河系。但在現代,根據《外太空條約}-》,這些天體暫時不會成為任何一國的領土。
領土爭議
領土爭議,是指兩個國家或以上對同一塊土地均宣示主權而引發的糾紛。主權國與主權國之間的領土紛爭,通常是因歸還領土主權、時效、先佔等原因而引發出來的。
部份領土爭議列表
非洲
*哈拉伊卜三角区:埃及和苏丹
*休达、梅利利亚及西属主权地:西班牙和摩洛哥
*印度礁、欧罗巴岛、新胡安岛和格洛里厄斯群岛:法国、马达加斯加和葛摩
*马拉维湖沿岸:马拉维和坦桑尼亚
*马约特:法国和葛摩
*欧加登:埃塞俄比亚和索马里
*特罗姆兰岛:法国、毛里求斯
*查戈斯群岛:英国、毛里求斯
*西撒哈拉:摩洛哥、撒拉威
美洲
*聖胡安河省:哥斯达黎加和尼加拉瓜
*福克兰群岛:英国和阿根廷
*南喬治亞島與南桑威奇群島:英国和阿根廷
亚洲和大洋洲
*阿克塞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
*藏南地區:印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厥斯坦州: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
*不丹北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不丹
*东耶路撒冷:以色列、联合国和巴勒斯坦
*戈蘭高地:以色列和叙利亚
*克什米尔:印度和巴基斯坦
*朝鲜半岛: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
*南千岛群岛:俄罗斯和日本
*獨島(日稱:竹島):大韓民國和日本
*中沙群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和菲律宾
*西沙群岛:中華民國、越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釣魚臺列嶼(日稱:尖閣諸島):中華民國、日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沙群岛:中華民國、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 菲律宾(部分)、马来西亚(部分)、文莱(部分)和印尼(部分)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中国大陆:中華民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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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世界各国和地区面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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