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是河北省廊坊市下辖的一个自治县,始建于1955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三河县下辖的三区、四区,即大厂一带为回族聚居区。
1955年3月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批准设立以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设立大厂回族自治县。决定中,以三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区原有的九个乡,三河县一、二、三、四、五区的七个乡:祁各庄乡、邵府乡、大东关乡、河西营乡、窄坡乡、双臼乡、陈府乡和另外四个村,以及香河县冯滦庄乡为大厂回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自治县不设区,共辖十七个乡、75个村。自治县政府机关驻大厂镇,隶属河北省通县专区。5月8日,三河县将大厂回族自治区划出。是月,香河县将冯滦庄乡及所辖十个自然村划出。同年12月2日,大厂回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气候
年均降水量607毫米,年均温11.2℃。
工业
北京中小学校使用的粉笔大多在大厂制造。
行政区划
下辖1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
。
交通
- 、过境。
- 大厂境内目前运营有京唐城际铁路和与之共线的京滨城际铁路并设有大厂站。
- 京哈铁路在夏垫镇设有大厂县站,目前仅办理货运业务。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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