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

张志新(),天津人,文化大革命受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1975年4月4日被辽宁省革命委员会经过公开审判后处死,1979年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平反,中共辽宁省委追认她为革命烈士后开始闻名中国。她的监禁生涯从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续了六年,直至被执行死刑。关于她的笔录目前尚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开。2019年中国官方将张志新列为“最美奋斗者”之一。

生平
早年
1930年12月5日,张志新出生在天津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父亲张玉藻曾参加辛亥革命,母亲郝玉芝是济南女子师范学校学生,家中有3个哥哥,3个妹妹。

1950年,张志新从天津市第一女子中学(今天津市海河中学)毕业,前往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

张志新在狱中堅稱自己無罪称政治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之后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且把她绑起来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1970年5月,张志新被辽宁当局以「反对毛泽东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的罪名判处死刑,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1973年11月16日,监狱组织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报告人在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此时精神已经失常的张志新突然神智恢復,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 因此被认定「仍然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因故未馬上執行 }}

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在受尽酷刑折磨之后,被绑赴沈阳市东陵区大洼刑场执行枪决,終年45岁。在处决前,张的喉管被割断并捂住口鼻以阻止其发声。。

身后
一个女管教员目睹惨状旋即昏厥,後因另罪被捕,囚17年。另外一名表达赞同张志新言论的党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平反
1978年10月16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张志新无罪。随后,《辽宁日报》刊布长篇通讯《为真理而斗争》,《人民日报》编辑看完打算转载,遭到胡乔木的抵制,一个月后,胡耀邦作出批示:“张志新就是刘胡兰式的英雄人物,应该刊登”,胡乔木才予以放行。1979年,上海电视台录制了根据张志新事迹改编的电视剧《永不凋谢的红花》。2019年中国官方将张志新列为“最美奋斗者”之一。

言论观点
部分言论
再过十几年,有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以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可笑,像神话一样不可理解。

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

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以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毛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尤其是,1935年遵义会议以后,树立了毛主席在党内的领导地位,结束了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党中央的统治,在最危急的关头挽救了党。毛主席在党的历史发展中的丰功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命论,而忽视了革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

对“三忠于”、跳“忠字舞”,她说:“过去封建社会讲忠,现在搞这个干什么!搞这玩意干什么!再过几十年的人看我们现在和党的领袖的关系,就像我们现在看从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样不可理解。”“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著作
《一个共产党员的宣言》入狱一个多月的张志新写的一份万言书。

家庭
1950年,张志新在中国人民大学认识曾真,1955年国庆节两人结婚。曾真是陶铸夫人曾志的弟弟。

两人育有2个子女,女儿曾林林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儿子曾彤彤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系,儿子女儿都居住在美国明尼苏达州。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文章

  • 陈少京:《张志新究竟因何而死》
  • 冯月:《终有一天见天日》
  • 韶华:《真话英雄张志新在批斗大会上高昂着头》

; 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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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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