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建制
刘宋(420年—479年)的行政区划袭承东晋,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州是第一级行政区。州的最高行政长官一般称刺史,授予權臣則改稱牧。
郡是第二级行政区。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一般称太守,丹楊郡称丹楊尹,郡王的封地則改太守為内史,開國郡公的封地則改太守為相。
县是第三级行政区。县的最高行政长官一般称令(大縣)或长(小縣),開國縣公、侯、伯、子、男的封地則改令、長為相。
行政区划列表
楊州
南徐州
徐州
南兖州
兖州
南豫州
豫州
江州
青州
冀州
司州
荆州
郢州
湘州
雍州
梁州
秦州
益州
宁州
广州
交州
越州
注释
参考文献
- 《宋书·州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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