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1954年办公厅成立时,下设五室一局二处: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编译室、顾问室、典礼局(前身是1949年设立的中央人民政府典礼局)、秘书处、总务处。1955年增设研究室。

1956年,撤销顾问室,增设国际议会活动办公室。1958年后,撤销研究室、编译室、典礼局、国际议会活动办公室、总务处。1958年7月,将秘书处改为秘书室。1965年,将办公厅秘书室下设的外事组改为外事室,办公厅由此下设五个室:法律室、民族室、人民接待室、秘书室、外事室。

2007年3月,撤销秘书二局,将秘书一局重新改为秘书局。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承担下列职能:

机构设置
根据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简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设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机关的派驻机构。

沿革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1月,经中共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其中除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外,其余5家实行综合派驻,共涵盖53个部门和单位。2015年3月下旬,中央纪委首次向这7家党和国家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组。2015年4月9日,全国人大机关召开党的工作会议暨纪检工作会议,张立军出席并讲话。4月10日,中央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等中央纪委领导对派驻工作的要求。4月17日召开纪检组第二次全体会议。4月21日,中央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张立军率领纪检组全体人员,与全国人大机关党组成员、原党组纪检组组长王金亮及机关纪委负责人座谈,与原全国人大机关党组纪检组交接工作。另外中央纪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组党支部成立,纪检组副组长张雯为党支部书记。2018年,更名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历任领导
; 组长
*张立军(2015年3月—2019年3月)

; 副组长
*张雯(2015年—2020年7月)

; 正局级纪律检查员

; 副局级纪律检查员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 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西交民巷23号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