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156名组成人员,其中委员长1名、副委员长19名、秘书长1名、委员135名。任期由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

组成人员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8日选出,常委會组成情况如下:

  • 委员长(1人):万里
  • 副委员长(19人):习仲勋、乌兰夫(蒙古族)、彭冲、韦国清(壮族)、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藏族)、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周谷城、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土家族)、倪志福、陈慕华(女)、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女)、王汉斌

**胡绩伟于1990年3月14日撤销
**赵复三于1990年6月28日撤销
**许家屯于1991年3月2日撤销

其他工作人员
*副秘书长: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曹志、王厚德、有林、彭清源、许孔让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周杰、李钟英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冯兰明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免去:王厚德
**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免去:有林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七届)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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