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娛樂場

《華僑日報》封面的天虹娛樂場之開幕廣告]]
《工商日報》第四頁的天虹娛樂場之鳴謝啟事]]

天虹娛樂場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與荔枝角道交界的遊樂場,1950年2月17日(農曆庚寅虎年正月初一,星期五)上午10時開始營業,場主是張惠霞(司徒氏),委托金融商人胡鎏及龍文康主持,當天由香港滅火局(消防局的前身)總監Simon及九龍旺角滅火局局長Franklin兩人剪綵。設施有歌舞劇場、由美國進口的木馬及「原子遊藝機」(彈珠機)、「紫光美人」、各種機械遊藝、獎品遊藝。由於香港政府對於該地段只是批出一年堆柴合約,因此該遊樂場屬於違章建築、遂於1950年5月停止營業,場主張惠霞亦因為誤導投資者引致損失而被起訴。

票價

  • 入場券:港幣兩毫;
  • 歐美『嘉年華歌舞團』艷舞表演票價:港幣七毫至二元四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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