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璧

王汝璧(),字鎮之,四川重慶府銅梁縣,清朝官員。官至刑部侍郎。

生平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進士。授吏部主事,歷升員外郎、郎中。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出任直隸順德府知府,調保定府。因審查建昌盜馬案未能親自詢問,被奪官,遣戍軍臺。不久,獲准贖罪,降授同知,署任直隸宣化府同知。累升正定府知府、大名道。

嘉慶四年(1799年),升任山東按察使。嘉慶五年(1800年),遷江蘇布政使。次年,護理巡撫,不久授安徽巡撫。因據實上奏災情,得到仁宗嘉許。嘉慶八年(1803年),召授內閣學士,擢禮部侍郎。同年,復授安徽巡撫。嘉慶九年(1804年),召授兵部侍郎,調刑部侍郎。因病請求解任。嘉慶十一年(1806年)卒。有《銅梁山人詩集》二十五卷。

家族
父王恕爲康熙進士,曾任福建巡撫。兄王汝嘉亦爲進士,官至翰林院檢討。

參考文獻
*趙爾巽等,《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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