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事故

核三廠事故,又稱核三廠事件,是指位於台灣屏東縣恆春鎮的第三核能發電廠,從1978年建設至今,歷年來所發生的各項事故。

歷年各項事故
火災事故
*1985年7月7日 下午5時23分,一號機起火燒毀勵磁機及部分發電機組件,約2小時後才撲滅。
*2009年6月12日 下午3時15分,場內啟動變壓器絕緣油起火,約48分鐘內撲滅。
*2015年4月26日,二號機的輔助變壓器因礙子絕緣劣化導致起火,導致二號機停機。
*2015年10月28日,廠內模擬中心會客室與電腦維修室的冷氣室外機故障起火,約30分鐘內撲滅。
*2025年3月6日 上午11時25分,廠區廢棄空壓機廠房外因管路切割施工不慎導致火災,約10分鐘後撲滅。

停電事故
*2001年3月18日 上午12時46分,由於「鹽霧害」導致廠外345KV電源跳脫,而其中四台柴油發電機又因故無法自動啟動供電,導致一號機完全喪失電源而進入緊急狀態,直到上午2時54分將第五台柴油發電機手動成功供電後才解除緊急狀態。此事件依當時「中華民國核子事故分級標準」列為「第三類A級緊急事件」 ,依「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為第二級「事件」

操作失誤

  • 1993年4月29日,一號機組年度大修時,因值班人員反應不當,造成用過燃料棒替換池水位下降,導致約5000加侖的放射線污水外流到廠外海域,及廠區內非預期區域的放射線汙染。儘管外流排海的汙水經測量輻射劑量皆低於法規現值,無安全疑慮,但因發生非預期區域的汙染,依「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表」為第二級「事件」。
  • 1994年4月14日,一號機機組降載檢修時,因工作人員操作不當導致機組跳機
  • 2014年4月8日,二號機歲修期間,因工作人員聯絡疏失,導致反應爐保護系統啟動,造成反應爐停機。

參見

  • 核三廠
  • 核事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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