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通称中国人民警察,简称人民警察民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制警察的法定名称。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是上述各类别人民警察的最高领导和指挥机关,且均接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人民警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具有执法权。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管理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之一,不属于人民警察序列。

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而設立。根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1949年8月9日,中共中央及中央军委电告各解放区中央局及分局,决定取消中共中央社会部,成立情报部、公安部,中央军委公安部正式开始工作。1949年10月15日至11月1日,经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高级干部会议(后称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决定在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设公安部,省人民政府设公安厅,中央直属市人民政府设公安局,专署设公安处,县设公安局,县辖区设公安助理员,村设公安员。

1950年12月8日,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统一人民警察名称的通知》,规定“关于人民警察之名称,各地均不一致,且‘警察’二字在人民中的坏观念很深,特作如下规定:各种警察一律统称‘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凡来往公文表册中均用此名称。”
1957年6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国务院举行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仪式,人民警察开始全面实行警衔制。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警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管理公安民警队伍的全国性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在21世纪之前,公安民警经常使用“公安”作为标识和称谓,而较少使用广泛意义上的“警察”。另外,公安民警负责绝大部分的治安和刑事案件,成为了民众最常接触的警种。这些原因导致了部分民众——尤其是香港、台湾和海外华人——将大陆的警务人员称为“公安”,这是不准确的。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治安巡防队队员等公安机关外聘人员人民警察,不属于国家公务员。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尽管国安民警和公安机关政治安全保卫警察的职能有所重叠,但两者是不同的警种。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和領導的人民警察是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简称司法行政民警)。

司法行政民警司法警察。
职权
根据《》之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主要有下列职权:

戒毒人民警察依据《》(司法部令第127号)的规定,相应行使其职权。

所属警种
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人民警察警种包括:

  • 监狱人民警察(简称监狱民警):负责管理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的监狱。拥有监狱内侦查权和对逃犯的追捕权。管理监狱民警的全国性机关是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 戒毒人民警察(简称戒毒民警):负责管理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的戒毒所,并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轻刑罪犯教育矫治工作。管理戒毒民警的全国性机关是司法部戒毒管理局。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街道上行驶的法院法警警车]]
由各级人民法院管理和領導的人民警察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简称法院法警),负责维护法庭秩序、押解看管被告人、执行法院判决等。管理法院法警队伍的全国性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各级审判机关都设立了司法警察机构。最高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局,高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总队;中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支队;基层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大队。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承担下列职责: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
东莞市一道路旁停放的检察院法警警车]]
由各级人民检察院管理和領導的人民警察是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简称检察院法警),负责协助检察官侦查、押解看管嫌疑人、送达法律文书等:

规章制度
誓詞
2019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布《人民警察入警誓词(司法行政机关适用)》。人民警察各警种誓词全文如下:

警旗与警徽
1950年式警徽图案设计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图案基本相同,但其中的“八一”字样替换为“公安”。1955年式警徽图案的设计采用圆形金色光芒包围国徽的图案,但没有天安门图案。

1983年式警徽图案基本要素为国徽(带有天安门图案)、盾牌、松枝和飘带。长城、松枝、飘带皆为金黄色。国徽象征国家,盾牌象征人民警察保卫国家和人民的本职工作,长城代表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松枝象征人民警察的品质。该版警徽自1983年起使用至今。

2020年8月26日,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警旗旗面由红蓝两色组成,红色为主色调,警徽居旗帜左上角。
警衔
1992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签署第五十九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人民警察警衔区分为两类。

2000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99式警服的颜色选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高级警官为白色衬衣),完全同军队的绿色相区分,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功能上强调适应、便于警察执法。该款警服分常服、长短袖制式服、执勤服和多功能服四种,分别适用不同场合和工作需要。在99式警服使用之初,大部分警察所穿着的长袖和短袖制式衬衣、领带的颜色为灰色。北京警方除了交通警察穿着的为浅蓝色衬衫外,其余为铁灰色衬衣及浅灰色领带;而上海警方自1999年更换警服以来,全部着浅蓝色衬衫,扎系深蓝色领带。2005年7月,公安部发布通知,要求高级警官以下警察统一穿着浅蓝色衬衣(包括长袖制式衬衣、短袖制式衬衣、内穿衬衣),扎系深蓝色领带;高级警官着白色衬衣不变。

在99式警服启用前,不少外籍人士在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等重大国际活动中,一直把执勤警察误认为军人(之前使用的警服设计与军服类似,同为军绿色),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受到影响。99式警服启用后,这一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2025年12月,2025式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正式列装。除色调、式样和标志服饰不作大的调整外,新式警服对功能、品种、版型、面料进行改进和优化,主要减少不常用品种,增加实战实训亟需品种以及强化新材料应用。该版本警服不实行一次性配发,自2025年起逐年按需替换,未换发的品种继续使用99式对应品种,实行“新旧并行”,直至自然淘汰。

警车号牌分为警用汽车号牌和警用摩托车号牌两种。汽车号牌为单排结构,每副两只,分别悬挂在车辆前后部;摩托车号牌为单只,悬挂在车辆后部。警车号牌为白底黑字,其中汽车号牌字符共7位,依次为省级行政区汉字简称、地区代码、所属部门代码(A、B、C、D和阿拉伯数字,分别表示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注册编号(第四位至第六位)和红色汉字“警”。车身采用白底,由专用的图形、车徽、编号、汉字“警察”和部门汉字简称以及英文“POLICE”等要素构成。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部门汉字简称分别为“公安”、“国安”、“司法”、“法院”、“检察”。

手槍
霰弹枪
衝鋒槍
步槍/卡賓槍
機槍
狙擊步槍
警犬
自1950年代起从苏联和东德引进东德牧羊犬,并以此犬种为蓝本培育出本土犬种昆明犬。1980年代之后,由于东德牧羊犬过于凶猛,在出警时曾发生咬伤过路民众等意外,中国警方开始引进性格相对温和的西德牧羊犬作为补充,大部分用作刑侦犬。

File:BanjavomDammendorferPark.jpg|缩略图|东德牧羊犬
File:Kunming Dog.jpg|缩略图|昆明犬
File:German-shepherd-4040871920. (2).jpg|缩略图|西德牧羊犬

劳动保护
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通过视频连线向在天安门城楼前执勤的人民警察致以问候。]]
2016年全国公安系统共有362名民警因公牺牲,4913人因公负伤。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61名人民警察因公牺牲,6234人因公负伤。2018年301名公安民警、141名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1.2万余人因公负伤。2019年280名公安民警、147名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11910人因公负伤。2020年315名民警、165名辅警因公牺牲,4941名民警、3886名辅警因公负伤。2021年261名民警、131名辅警因公牺牲,4375名民警、3420名辅警因公负伤。2022年308名民警、179名辅警因公牺牲,4334名民警、3470名辅警因公负伤。据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6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30多万名民警因公负伤。2014年,全国有393名民警牺牲、5624名民警受伤,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5.3岁,其中有201名民警猝死,占牺牲总数的51%;这些猝死的民警中,或因工作劳累过度而致突发疾病猝死,或因积劳成疾、长期未愈而猝死。劳累是他们猝死的最根本原因。

作为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的人民警察成为违法犯罪分子频繁袭击的目标,而社会对人民警察执法受侵犯问题并不关注,袭警案件屡见不鲜,许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伤甚至牺牲。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形主要有,第一項是不法分子使用暴力攻击、谩骂侮辱、恐吓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第二項是不法分子进行恶意投诉举报、诽谤侮辱;第三項是民警执行公务,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强制措施过程中违法犯罪嫌疑人出现意外事件,却被错误纪律处分甚至被定罪判刑,导致人民警察挨打不敢还手的情况时有发生;第四項是一些地方领导指令民警越权参与非警务活动。

2018年12月29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还明确了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具体情形、处置要求,对民警受到侵犯后的申请救济、案件督办、职务行为认定、澄清证明以及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将警务辅助人员、民警近亲属一并纳入保护范畴。而后在2020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是中国首部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对使用凶器、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造成民警轻微伤、警用装备严重毁损、造成他人伤亡、公私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脱逃、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对于驾车冲撞、拖拽民警以及抢夺、抢劫民警枪支,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枪支罪、抢夺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

参见

  • 中国警察制度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公安现役部队

  •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 香港警務處、澳門警察總局
  • 苏联民警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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