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勋章奖章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勋章奖章是指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统治时期颁发的各类勋章、奖章。

历史
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统治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7月29日,北京政府颁布《勋章令》 8章17条。同时还公布了《颁给勋章条例》14条。同年8月8日,颁布《勋位令》 8条。

民国元年(1912年)12月6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陆海军勋章令》4章16条。

民国二年(1913年)4月9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修正陆海军勋章令第三条》,其全文如下:

民国三年(1914年)1月14日,大总统袁世凯公布《修正陆海军勋章令第十条》。其全文如下:

民国元年(1912年)12月6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陆海军奖章令》10条,其全文如下:、一等大綬寶光嘉禾章
** 一等大綬嘉禾章

  • 二等寶光嘉禾章

** 二等三等嘉禾章嘉禾章
** 二等大绶宝光嘉禾章

  • 三等嘉禾章

宝光嘉禾章
宝光嘉禾章为民国五年(1916年)10月大总统黎元洪颁发。分为五等六级。。

參見

  • 中華民國勳章獎章列表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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