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尊(),字子贛,西漢涿郡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人。王尊很小就成了孤兒,由伯叔父撫養,牧羊於水澤邊,十三歲時,在監獄中擔任小吏,粗通經史,其後由於上書進言而被舉薦為虢縣縣令,並歷任益州刺史、東平國國相、司隸校尉等職,因彈劾丞相匡衡曲意迎合宦官石顯而遭貶職為高陵縣縣令,王尊赴任數月,由於得病而免官。在大將軍王鳳的推薦下復出為官,成功剿滅終南山一帶的群盜,升遷京兆尹,任內政績卓著,後來王尊因對待朝廷使者無禮再度被罷官,湖縣三老等人上書替王尊抱屈,漢成帝於是起用王尊為徐州刺史,調遷東郡太守,過了許久,黃河邊的瓠子金隄受洪水沖刷幾乎潰堤,王尊無懼危險,親身前往河隄直至洪水消退,事蹟奏報給朝廷知曉後,漢成帝下詔嘉獎王尊,提升其俸祿,並賞賜黃金二十斤,幾年後王尊於東郡太守任上逝世,當地的官吏及百姓們對他懷念不已。
生平
初為獄吏
王尊幼年喪父,依靠伯叔父生活,伯叔父讓他在湖澤邊牧羊。王尊暗地裡自學鑽研,能夠書寫隶书。十三歲時,王尊請求擔任監獄的小吏。過了幾年,在太守府中供職,太守拿施行詔條詢問他,他都對答如流。太守認為王尊與眾不同,任命其為書佐,並代理掌管監獄事務。經過一段時間,王尊託病離職,拜郡的文學官為師,學習《尚書》及《论语》,稍通大義。後來他又被召去代理主管獄事,擔任郡的決曹史。過了幾年,按照法令王尊被選拔為幽州刺史的从事。後來太守舉薦他補任辽西郡的鹽官長。王尊多次上書提出利於治國、合乎時宜的建議,這些建議被汉元帝下交付給丞相與御史大夫辦理。
*錢時:清君側之惡人此正大臣事,匡衡身為丞相,方石顯之擅權也則阿附之,及其失勢也則從而擠之,此何為者哉,人心之公是非而已,人主之權賞罸而已,使其有罪雖大臣何恤儻,或無罪雖小臣罸不可以浪加,當是時王尊激昂奏劾可謂公議之一伸也,嗣服之初大明黜陟與天下更始,則一舉錯而權綱振矣,奈何不忍重傷大臣而反左遷尊耶,顯去未幾諸王並用,而外戚之禍反有甚於佞倖之擅權者,此皆暗弱無斷威福不由於己,與元帝同一病也。
家族
*王伯:王尊之子,曾擔任京兆尹,後因軟弱不能勝任而被免職。
*王愆期:王接之子,遷居於江南。
註釋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