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敬嬪,河南開封府延津縣人。《明世宗肅皇帝實錄》的記載稍有不同,稱嘉靖帝因冬至即將到來,而此女恰好在此時進獻,十分高興,說:「此女來及亨時,殆有天意」於是定在十九日慶宴禮成後,立即讓李氏從東華門入宮,無需另選吉日,並且賞賜李拱臣白銀和彩色絲帛,命光祿寺提供飲饌。嘉靖十五年(1536年)二月二十六日,李氏被正式冊封為敬嬪{{efn|《勝朝彤史拾遺記》稱李氏為「寧嬪」。
李敬嬪去世時間待考。《高文端公奏議》中隆慶年間《議裁冗員䟽》記載,在為明穆宗孝懿皇后陵園、靖悼王朱翊鈴、景恭王朱載圳,以及張昭嬪等較晚去世的嘉靖帝妃嬪墳墓增設祭祀人員時,北京金山一帶似乎沒有李敬嬪的墳墓。
家族
李敬嬪為李拱臣(亦作李拱宸)之女。根據《明實錄》的記載,嘉靖十九年五月初一日,錦衣衛千戶李拱辰上奏說:「聖母南祔顯陵,災異屢作,乞迎二聖梓宮,俱葬天壽山」,嘉靖帝認為李拱辰狂悖庸愚,言辭不當,下旨將他交由鎮撫司審問,「尋贖罪還職」。李拱辰試圖迎合嘉靖帝欲將父母明睿宗朱祐杬、慈孝獻皇后蔣氏的陵寢遷至天壽山的意願,但因言辭不當而遭指責,並被交由鎮撫司審問。雖然李拱辰的投機之舉並不成功,卻也未受重罰,不久之後就贖罪復職,可見嘉靖帝對父母未能葬於歷代皇陵所在的天壽山心有不甘。隆慶二年七月初七日,「復故錦衣衛正千戶李拱宸、沈欽、盧永昌原職,三人俱世宗朝以議禮謫戍者也」。李拱宸、沈欽、盧永昌分別是李敬嬪、沈安妃與盧和嬪的父親,《實錄》未有明確記載他們到底因議甚麽禮而在嘉靖年間被謫戍。有學者指出他們三人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他們女兒的薨逝與葬儀均未載於《實錄》。此現象是否與他們被謫戍有關,以及李敬嬪、沈安妃與盧和嬪會否因其父親被謫戍而遭「退閒」,目前仍存疑,尚待進一步考證。
此外,李敬嬪至少有兩位兄弟(李應時、李應龍)與一位妹妹(夫人李氏)。嘉靖二十四年九月,李拱辰的兒子李應時上奏進獻李敬嬪之二妹。禮部覆議是否准許選進,嘉靖帝下旨曰:「着查照前例進入」。隨後,禮部上奏請求選定進獻的吉日,但未獲得嘉靖帝的旨意。李應時等人多次上奏請求進獻李敬嬪之二妹,禮部根據先前的旨意,指示他們繼續等待。嘉靖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李拱辰因未得到嘉靖帝明確的旨意,於是「自造黄旗二面、大紅段一幅」,上面寫着「屢奉聖旨九次」等字樣,與他的兒子李應時、李應龍親自帶到禮部,當堂聲稱要在當月二十日冬至節日按照前例進獻女兒。禮部查閱以往選取女子的慣例,發現必須經過內外多次挑選,從眾多候選者中選出年貌合適的女子,然後才會將她們引進宮中。禮部考慮到李拱辰曾多次上奏請求,甚至堅持要在冬至日進獻女兒,擔心到時無法阻止他,於是上奏請示嘉靖帝的旨意,並建議令欽天監另選吉日讓李氏的父母將她送至東華門,由內夫人引入宮中,讓內夫人及女官在宮內進行挑選,確認合適之後,再演習禮數,等待嘉靖帝的引見。就此事,嘉靖帝下旨曰:「准於冬至慶宴日,着自東華門入,供饌、賞賜俱照前例行」。明代人徐學謨在《世廟識餘錄》中表示宮女按慣例由諸王館選拔,過程極為詳盡嚴密,如今不經公開選拔,而以私人進獻,是投機取巧之門,並非盛世之事,況且被進獻女子的真偽也難以辨別。當時的言官未曾勸諫阻止,而禮部竟然還為此請選吉日,未免有損皇帝的聖德。
備註
參考文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