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簡稱農藥所),設立於1971年,負責臺灣農藥研究與發展,農產品殘留有毒物質管制,植物保護新方法開發,技術服務及訂定各種檢定方法與評估標準,以確保農藥之安全使用及農產品之安全品質。

沿革
*1971年與聯合國合作設立臺灣植物保護中心
*1985年1月1日納編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1999年精省後改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2023年5月31日,制定公布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組織法
*2023年8月1日起隨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更名為「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歷任首長
組織
*所長
**副所長
***主任秘書

;行政單位
*秘書室
*主計室
*人事室

;技術單位
*殘留管制組
*應用毒理組
*資材研發組
*農藥應用組
*技術服務組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acri.gov.tw/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