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耀珊(),字照巖,男,吉林省伊通縣(今梨树县孟家岭镇四台子村)人。清朝及中華民國官員。
生平
光绪十五年(1889年)举人,次年联捷庚申科进士。同年五月,授内阁中书,委署侍读。此后他历任湖北巡抚署文案、武昌保甲總辦、宜昌府知府、漢口清丈局總辦。光緒末年,升任湖北荆宜道,汉黄德道。此後歷任江汉关道兼洋務總辦、湖北地方官督練公所教练處總辦、湖北提學使,加二品衔。大计奏保卓异。。
民國七年(1918年),改任浙江省省長。民國九年(1920年)6月,調任山東省省長,上任不久,即與山東督軍田中玉衝突,10月辭職。民國十年(1921年)5月,任靳雲鵬内閣內務總長,6月,兼督辦京都市政事宜, 7月,兼任農商銀行總裁。10月,又兼賑務處督辦。12月,內閣重組,齊耀珊任農商總長兼署教育總長。民國十一年(1922年),兼任粮食调查委员会会长,4月免兼教育總長,6月內閣總辭,齊耀珊不再擔任政府職務,居住於天津。民國十六年(1927年),出任張作霖安國軍政府政治討論委員會委員、北京古學院經史研究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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