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管區司令部,簡稱軍管部,曾經與海岸巡防司令部合稱「軍管區暨海岸巡防司令部」。是中華民國國防部已裁撤的一個部門,主要任務為策劃執行後備軍事動員、管理、服務、民防工作,建立後備軍人潛力,為今日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之前身。
沿革
*1964年7月1日,中華民國國軍後備軍人動員體制調整,國防部動員局裁撤,新編成立「臺灣軍管區司令部」,臺灣軍管區司令由臺灣警備總司令兼任,高司機關雙全銜遂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臺灣軍管區司令部」。
*1992年8月1日因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整編中華民國憲兵(「忠愛專案」移編憲兵第212、214、215、216、219、221、230、319、328營)、中華民國陸軍及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部分兵力,成立「海岸巡防司令部」,全銜改為「臺灣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取代原本臺灣警備總司令部於行政院治安會報的海岸巡防主導地位。海巡部任務為「反走私、反偷渡、反滲透」,後期加上「反突擊」。
*1992年11月1日「臺灣軍管區司令部」更名為「軍管區司令部」,全銜改為「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此單位為國防部參謀本部直屬單位,不隸屬於陸海空軍總司令部。
*1999年因港口安檢任務需求,再移編憲兵第224、241營。
*2000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海巡三法;同年2月1日,軍管、海巡分置。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後,司令部全銜即改為「軍管區司令部」。以歷史沿革而言,軍管部繼承了警備總部成立以來的歷史,海巡署則是被視為新的司法警察單位。
*2002年3月1日配合國防二法實施,軍管部全銜修訂為「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各地區「師管部」、各縣市「團管部」均修訂為「後備司令部」。
*2008年11月依精進案規劃,後備司令由二級上將降編為中將,末任二級上將後備司令為余連發。
*2012年12月28日因應精粹案,並配合中華民國國防部組織調整,降編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部分業務交由行政院退輔會管理。陸軍新兵訓練中心之後備步兵旅移編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並在時任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的仔細規劃下,重新與陸軍接軌;後備陸戰旅則移編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成立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負責新兵訓練及輔導的業務也宣告終止,轉而負責後備部隊動員及管理為主的業務。
歷任司令
歷任副司令
軍歌
軍管之歌
我們是愛國鬥士,我們是復國中堅,
後管、服務、動員、海防任務要完成。
敬袍澤,愛百姓,負責任,同敵愾,
鞏固復國基地,支援戰鬥前線;
思同心,行協力,志互勵,學相勉,
鞏固復國基地,支援戰鬥前線。
後備之歌
我們是愛國鬥士, 我們是衛國中堅
後管、服務、動員 、後備任務要完成。
敬袍澤, 愛百姓, 負責任,同敵愾
鞏固全民國防,精實後備動員;
思同心 ,行協力,志互勵, 學相勉
鞏固全民國防, 確保國家安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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