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罪是一个后文革词语。它指称的是因为书写日记而被指控、判定犯罪并量刑惩处,文革中被归入“反革命罪”。私人记录一旦落到办案人手里就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社会—政治意义:日记所载事实、感触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稍有出入,流露不满、批评的文字,就被寻章摘句,掐头去尾,往往是从几十万字日记找出只言片语、几百字穿凿连缀成文,引申构陷,上纲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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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秀良:《日记悲欢》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
- 管炳圣:《日记宣言》 载《日记情》[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224014941/http://www.zcbch.com/rj/rijiqing.doc]
参见
- 日记
- 文字狱
- 思想罪
- 反革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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