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專營合約

博彩專營合約,是澳門政府規範博彩活動的專營權合約,早期是體現法律規管博彩活動的核心。澳門政府曾批給的博彩專營,包括娛樂場博彩、相互博彩、體育博彩、互動博彩和中國傳統彩票。

其源自1864年,澳葡政府對賭博活動進行立例規管,博彩專營由承批者與政府簽訂合約。承批者需要按合約在指定地點進行博彩活動,依法納稅,及保障博彩業經營者和賭客的權益。設立博彩專營合約的原意是取締治安,防止民間聚賭及私營賭檔林立的混亂局面,後續發展為以規範博彩活動及監管博彩業發展的積極輔導為主。娛樂場博彩專營合約的出現與終結,都對澳門經濟及博彩業進步起了關鍵作用,至今法律已趨完善,而澳門政府仍是批給相互博彩、體育博彩和彩票以專營模式經營。

歷史沿革
早在16世紀澳門開埠,已有番攤及牌九的賭檔,並無法律規管。1842年至1844年,賽馬經澳葡政府批准進行,成為了賭博合法化的先模。在1847年,澳門總督亞馬留宣佈賭博合法化。賭攤由政府開標,民間競投,中標者與政府簽訂合約並在指定地點開賭。

在1864年,澳葡政府對博彩業進行立例規管,博彩專營由承批者與政府簽訂合約,並需向政府繳交稅金。以往澳葡政府實行的公開招標,以暗標競投和價高者得為原則批出賭場專營權。1892年,白鴿票公開招標。在此時期,澳葡政府已從鴉片及博彩業的專營實施取得巨額收益。1924年,澳門萬國賽馬體育會取得了賽馬專營權,並在黑沙環修建賽馬場及再次重辦賽馬活動。,與政府簽訂合約經營賭場。1977年,澳葡政府將賽馬車的專營權批予澳門賽馬車會。澳門賽馬有限公司在1989年獲批,取得賽馬專營權。1998年,澳門彩票有限公司取得足球博彩經營牌照。澳門立法會在2001年8月30日通過了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2002年2月8日,澳門特區政府宣佈競投結果,把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權批給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從此時起,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權由一個專營權轉變為三個經營權(隨後三個經營權持有人再轉批給另外三個財團(美高梅中國、新濠博亞、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隨最後一份幸運博彩專營合約在2002年3月31日到期,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擁有逾40年的娛樂場專營局面亦隨之而結束。

2022年1月14日,澳門特區政府公佈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法律制度草案,訂明賭牌批給數量最多 6個,明文禁止轉批給,批給期不多於 10年,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 3年。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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