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乙(),出生於臺中市清水區,臺灣法学家、法官、检察官,曾任司法院秘书长,於1993年獲李登輝總統提名,成為台灣史上首位臺籍(即本省人)的最高法院院長
。
生平
王甲乙早年入台湾公立台中州清水公学校高等科,但未及畢業,便因家境贫困而輟學,经小学老师介绍到设在清水的大甲郡役所担任服务员。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接管台灣後,大甲郡役所改为台中县政府大甲区署,机构编制缩小,一批人员遭资遣而失业,王甲乙因学历、资历均不足,故也在资遣之列。这对王甲乙打击很大,令他加深了对读书的重要性的认识。失业期间,王甲乙多次躲在厕所内痛哭,幸而在母亲鼓励下,找到几份兼差工作。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台中县政府大甲区署雇员出缺,王甲乙过去的长官念及王甲乙以前工作认真,便优先将其重予录用。,而有「三鼎甲」、「三劍客」的美名。
2002年7月7日,王甲乙应“洪钧培文教基金会”的邀请,发表《司法改革新思维》演讲。29日,獲總統府頒褒揚令。
著作
*王甲乙、杨建华、郑健才,民事诉讼法新论,台北:三民书局总经销,1960年
*王甲乙,民事暨行政诉讼研究,司法周刊社总经销,1996年
*王甲乙,我的奋斗人生:从小工友到最高法院院长,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參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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