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簡稱農村水保署)為中華民國農業部的所屬機關,負責台灣的水土保持、農村再生、山坡地監督與管理、土石流警戒發布等工作。也是《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法規的主管機關,重要計畫包含整體性治山防災、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及不安定土砂防減災計畫、重劃區外緊急農路設施改善、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農村再生基金等。1961年4月11日成立時為臺灣省政府機構。
歷史
*1959年八七水災後,台灣省政府即成立「台灣省山地農牧資源開發計畫委員會」,進行籌劃山地農牧資源開發、保育專責單位。
*1961年4月11日,臺灣省政府在中興新村成立「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為省屬三級機關。
*1969年,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山地農牧局擬訂計畫,將於高屏地區發展養兔產業,預定每年產兔500萬隻。
*1976年7月1日,臺灣省土地資源開發委員會裁撤,相關土地資源開發業務併入山地農牧局。
*1989年12月5日,山地農牧局改制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水土保持局」。
*1999年7月1日,水土保持局隨著精省改隸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及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改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2004年1月3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處裁撤,水土保持局承接原林業處水土保持科掌理的《水土保持法》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相關事務。
*2007年7月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組織法》。
*2011年4月13日,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將水土保持局於中興新村的省府建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為南投縣歷史建築。
*2023年5月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組織法草案》。
*2023年5月31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組織法》。
*2023年8月1日,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水土保持局納入農村發展業務,更名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組織
*署長
**副署長(2人)
***主任秘書
***總工程司
***副總工程司
***組長
****地區分署
內部單位
*農村規劃組
*農村建設組
*產業發展及休閒組
*保育治理組
*坡地管理組
*減災監測組
*秘書室
*人事室
*會計室
*政風室
附屬機關
各分署最高首長為分署長,下設副分署長、秘書,設四個業務科:農村營造科、農村建設科、防災調查科、治理工程科,並設秘書室、主計室、人事室3 個輔助單位。
*臺北分署:管轄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與連江縣
*臺中分署:管轄苗栗縣、臺中市
*南投分署:管轄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與嘉義市
*臺南分署:管轄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金門縣與澎湖縣
*臺東分署:管轄臺東縣
*花蓮分署:管轄花蓮縣
File: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Bureau Nantou Branch.JPG|南投分署辦公廳外觀。
File:水土保持局臺南分局_-_panoramio.jpg|臺南分署辦公廳外觀。
File:水保局台東分局.jpg|臺東分署辦公廳外觀。
歷任首長
相關條目
*台灣農路
*保全戶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s://www.ardswc.gov.tw/Home/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https://246.ardswc.gov.tw/ 土石流防災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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