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指中国大陆(內地)与外国或港澳台合作进行办学的项目或机构,本科以上高等教育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持,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持。
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
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
经过审批和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内地与港台合作办学机构)名单:
审批栏目中:“▲”为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批准建立;“●”为根据原《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建立,并通过复核。
红色: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筹办中
*中德合作大学(筹)
*郑州乌拉尔大学(筹)
*上海中德科技大学(筹)
*上海中英艺术大学(筹)
*澳门大学(横琴)(筹)
中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
相關條目
*雙聯學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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