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簡稱司法官學院)為中華民國法務部下屬的司法人員教育訓練機構,最初成立於1914年。負責中華民國新進司法官(即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地檢署書記官的職前養成訓練或在職專業培訓。

沿革
*1914年,司法院成立「司法院司法講習所」,為中華民國司法官訓練機關之設置。
*1926年,改為「司法院司法儲才館法官學校」。
*1929年改隸屬於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更名為「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
*1943年-1949年,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委員會成立「中央訓練團」(1945年12月,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幹訓團及中央軍校訓練班併入該團),以及中央政治學校(今國立政治大學)成立「中央政治學校法官訓練班」。
*1950年,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整併為「司法人員訓練班」。
*1955年,改為「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簡稱「司法官訓練所」、「司訓所」。
*1980年,隨司法行政部更名而改為「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簡稱「司法官訓練所」、「司訓所」。
*2013年5月22日,制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7月1日,正式更名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依法仍辦理經司法官特考及格而具有司法官身分之法官、檢察官的職前訓練。職前訓練一期有2年時間。而司法院所屬之法官學院則負責法官在職研習進修事項。

歷任首長
組織
司法官訓練委員會
司法官訓練委員會,由司法院會同考試院、行政院組成,決定司法官考取人員培訓訓練方針、訓練計畫及其他有關訓練重要事項,交由本學院執行。
*召集人:最高法院院長。
**副召集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委員:置委員15人;除正、副召集人及司法官學院院長為當然委員外,其餘12人由行政院指定二人,司法院、考試院各指定三人,律師、法學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各二人擔任之,單一性別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均為無給職。

院內組織
*司法官學院院長(簡任第十三至十四職等)
**主任秘書(簡任第十至十一職等)
***秘書室
***教務組
***學務組
***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人事管理員
***主計員

交通
公車
「和平高中」站: 1、254、275、275(副)、294、611、650、905、906、909、237、295、298

台北捷運
*搭捷運至公館站,自1號出口到公車站牌,搭乘1路公車至「和平高中」站下車。

*搭捷運至科技大樓站,沿復興南路、辛亥路步行至本學院約15分鐘。

參閲
*法官學院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
**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期刊(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Criminal policies and crime prevention)
*(司法科學期刊;鑑識科學期刊;法醫學期刊)
*(美國司法科學院;美國鑑識科學院;美國法醫學院)

參考資料
腳註
文獻
*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61號令,"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立法於民國102年4月30日(現行條文)/公布於民國102年5月22日,有效期:民國102(2013年)7月1日-.

外部連結
*[http://www.tpi.moj.gov.tw/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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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prc.moj.gov.tw/1563/1568/1569/Nodelist 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https://www.cprc.moj.gov.tw/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犯罪防治研究資料庫]
*[https://www.cprc.moj.gov.tw/1563/1590/1591/Lpsimplelist 刑事政策與犯罪防治研究專刊]
*[https://www.moj.gov.tw/lp-267-001.html 法務部法務資料庫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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