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簡稱外交學院,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所屬機構,負責新進外交人員職前訓練、外交部及其他政府機關駐外人員的在職訓練以及與外國外交學院和智庫之國際學術交流與政策研究。院長由外交部政務次長或常務次長兼任。
截至2023年,外交領事人員專業講習班已歷56期,課程項目包括專業職能、政策撰述、外國語文與實習訓練等。
沿革
*1969年1月,外交部成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借用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辦公,負責培育與訓練中華民國外交領事人員。首任所長吳南如。
*1971年4月30日,立法院制定《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
*1971年5月10日,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更名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並由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遷回外交部大樓。
*1977年7月,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遷至臺北市仁愛路四段原菲律宾駐中華民國大使館。
*2001年5月,外交部籌組「國際合作發展法案暨外交學院考察團」,赴美國、法國、德國、日本、韓國參訪外交學院,返國後擬具建議報告。
*2001年6月,外交部設立「外交學院軟體及課程規劃小組」,推動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改建、《外交部外交學院組織條例》立法等相關事宜。
*2001年10月,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原地改建新大樓,暫遷至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中央百世大樓)。2003年12月,新大樓正式完工,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及監造,中華工程承造。
*2004年3月,外交部奉行政院核准設置「外交學院籌備小組」,《外交部外交學院組織條例草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2004年6月9日,新大樓落成啟用,同時懸掛「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與「外交學院籌備小組」銜牌。
*2011年10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2011年11月1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2012年9月1日,配合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施行,「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正式掛牌成立。
組織架構
*院長:由外交部政務次長或常務次長兼任。
*副院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研究交流組
*培訓規劃組
*秘書室
*會計員
歷任主管
副院長
- 徐勉生(2013-2015)
- 梁英斌(2015-2016)
- 洪慧珠(2016-2018)
- 高安(2018-2023)
- 李新穎(2023-2024)
- 陳文儀(2024-2025)
- 黎倩儀(2026-至今)
主任秘書
- 葉非比(2012-2013)
- 沈正宗(2013-2014)
- 吳尚年(2014-2016)
- 賀忠義(2016-2018)
- 王翼龍(2018-2019)
- 蕭伊芳(2019-2020)
- 劉立欣(2020-2021)
- 丁志華(2022-2023)
- 蘇岳璽(2023-2026)
- 待定
参见
*
*臺北賓館
*中華民國外交
*中華民國駐外機構列表
*駐臺灣外交機構列表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參考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10032 外交部組織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E0000016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E001002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1 年 08 月 23 日
外部連結
*[http://www.mofa.gov.tw/idia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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