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宣

董宣(),字少平,東漢陳留郡圉縣(今河南省杞县南)人,漢光武帝年間,董宣先後擔任北海國國相、懷縣縣令與江夏郡太守等職,其為官剛直方正,以不避勳貴,嚴格執法聞名。董宣後被特別徵召為洛陽縣縣令,當時漢光武帝之姐湖陽公主的奴僕在大庭廣眾下殺人後,躲藏在公主府裡,董宣等待公主出行時,乘機叩馬攔車,就地捕殺那名奴僕,事情被公主告到漢光武帝那裡,漢光武帝命董宣向公主叩頭賠罪,董宣不從,更以頭撞柱流血覆面,小黃門強逼董宣跪地向公主道歉,他雙手據地,頸項剛直,不肯低頭服軟,因而被稱為「強項令」。董宣任洛陽縣縣令共五年,於七十四歲高齡時去世。

生平
捕殺豪強
董宣最初為司徒侯霸聘用,在官吏考績中名列優等,經過幾次升遷,成為北海國國相,董宣到任後,聘任當地大姓公孫丹為五官掾,公孫丹新建了一所住宅,占卜者認為居住在此房是要死人的,公孫丹於是命他的兒子殺死一名過路之人,將其屍體放於屋內,以抵擋災禍。董宣得知此事後,立即把公孫丹父子逮捕,處以死刑,公孫丹的親族和鄉黨三十餘人,手持武器來到官府,喊冤叫屈,董宣認為公孫丹先前曾依附王莽,擔心這些人會與海賊勾結,因此將他們全數抓捕關進剧县的監獄,派手下的書佐水丘岑把這些人全數處死。」讚揚董宣治理洛陽有方,境內安泰。

廉潔無私
董宣擔任洛陽縣縣令五年後,在他七十四歲那年,於官任上去世,漢光武帝詔命使者前去弔唁祭奠,只見董宣的遺體上覆蓋著布被,妻子兒女相對啼哭,家中財物僅有幾斛大麦以及一輛破車,漢光武帝得知此情後,為之哀傷,說道:「董宣為官如此清廉,他死後朕才知道!」由於董宣曾擔任過俸祿二千石等級的官員,漢光武帝因而賜予他艾綬,以大夫之禮安葬董宣,任命董宣的兒子董並為郎中,董並後來官拜齊國國相。

註釋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