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希簡(),字以順。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漢州(今四川德陽市廣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經歷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鄉試舉人。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二十名同進士出身。授行人司行人。
八年(1529年)四月,擢授工科給事中。五個月內兩次因直言獲罪,聲名大噪。隨後貶為縣丞,历官扬州府同知,終官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知府。
注釋
參考文獻
*《明史》卷二百六·列傳九十四
*嘉慶《漢州志》卷二十二·選舉·頁三
*王鴻緒《明史稿列傳》卷一百三十八
劉希簡(),字以順。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成都府漢州(今四川德陽市廣漢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經歷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鄉試舉人。
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二十名同進士出身。授行人司行人。
八年(1529年)四月,擢授工科給事中。五個月內兩次因直言獲罪,聲名大噪。隨後貶為縣丞,历官扬州府同知,終官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安府知府。
注釋
參考文獻
*《明史》卷二百六·列傳九十四
*嘉慶《漢州志》卷二十二·選舉·頁三
*王鴻緒《明史稿列傳》卷一百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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