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cn:外地劳工; zh-tw:國際移住勞工;zh-hk:外籍勞工;zh-sg:外地劳工}-(),簡稱外勞,又稱外地僱員(簡稱外僱)、外地(籍)勞工、外籍移工、移住勞工或國際移工(簡稱移工),日韓稱又稱外國人勞動者,是指受雇員工不在原本國籍國所在的國家工作,而是跨境接受聘雇。廣義的說,外籍客工可以包括很多人。最常見的說法,是指跨境去尋求更好的工作的人。有循合法管道進入工作的合法外勞,亦有用偷渡或其他如觀光等名義入境不法打工的非法外勞。除了工作,很多人還希望取得當地居留權,也就是所謂的「經濟移民」。目前全世界大約有2,500萬名外籍勞工。
分類
#藍領外籍客工。
#白領外籍客工。
#打工渡假的短期學生與社會人士。
#非法偷渡人士,又或合法入境但在沒有工作簽證下工作的人(港稱黑工)。
全世界的情況
亞洲
東南亞和南亞供應勞力至鄰近較富裕地區,包括日本、韓國、臺灣、香港、新加坡等。以下数据多指以外籍身份居住的工人,包括专业人员。
引入外勞有機會引發的部份問題
- 有部份無良雇主可能會限制外勞的自由,例如以保管名義沒收外勞的證件,或是各式各樣的剝削(如工資扣減),或強迫勞動。
- 假如外勞數目供過於求會令本地工人失業或就業不足,從而衍生其他社會不穩定因素。
後來工廠成本漸漸攀升、缺工也越來越嚴重,因此工廠開始要求政府引進廉價外籍勞工。1990年,政府正式專案引進外勞。同時在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設立「外籍聘僱許可管理辦法」、「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為引進外勞提供法源依據。
在台灣,臺灣藍領及白領移工有不同勞動規範,「外籍勞工」一詞多指涉藍領移工,如《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到10款的工作者,不包含工程師、經理、英文教師等專業白領移工。
根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統計,截至2019年底,台灣產業移工以越南籍19.6萬(43%)佔最多數,其次依序為菲律賓12.7萬(28%)、印尼7.5萬(16%)、泰國6萬(13%)。社福移工以印尼籍19.7萬(77%)佔最多數,其次依序為菲律賓3.1萬(12%)、越南2.8萬(11%)。
政策制度
客工制度:客工制度是一種引進外籍勞動力的方式,使外籍勞工只能短期居留、工作,而不能成為永久移民,與其相對的是「長期移工」。
在台灣,客工制度僅表現在藍領移工的管理法規上,藍領移工會面臨來台工作時間限制、職業與產業的限制、只能照配額引進勞工人數的限制、來源的限制,且不得任意換雇主、工作地點。白領移工的居留與工作時間則可以彈性延長,達成實質的長期居留。
不完全自由轉換雇主
2006年11月3日以前,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除了以下四種情形,藍領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因此若發生勞資爭議或人際關係摩擦,移工並沒有與雇主談判的籌碼。
一、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者。
二、船舶被扣押、沉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者。
三、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者。四、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
2006年11月3日以後,勞委會修正轉換雇主政策:同意勞雇雙方合意解約後,外勞即可依法轉換雇主。除非遭受特殊迫害,否則具有3次的轉換限制,對比本地勞工可無限次轉換雇主的權利仍有差距。
;爭議事件
*陸籍漁工(大多來自福建省)及其他外籍漁工(以印尼居多)的相關問題經常出現,例如發生在海上的喋血案、漁船的失聯案。
;外籍勞工引進可能的影響
- 引進外籍勞工取代本地勞動者的就業機會。
- 廉價勞工會使產業升級受阻,夕陽產業得以苟延殘喘。
現象
東南亞雜貨店
在臺灣的東南亞雜貨店是慰藉來自東南亞的跨境婚姻移民、身處異地移工的鄉愁之地。在這些賣店裡,販售來自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國、菲律賓等地進口的香料與生活用品。藉著貨物的交流,人們的連結也得以建立。賣店從東南亞輸入的商品與臺灣當地對它們的消費,也成為臺灣連結與了解東南亞的途徑之一。
1990年代臺灣引入來自東南亞的外籍配偶和外籍移工(家務、工廠、漁業等),改變了臺灣的族裔地景。來自東南亞的外籍配偶,因為跨境婚姻移入臺灣,將原鄉的飲食習慣或多或少也帶入家庭。這些外籍配偶取得臺灣公民身份,並且下一代「新臺灣之子」也成為臺灣多元族群人口組成之一。隨著新住民自力謀生經營東南亞雜貨店和餐飲店的數量增加,人們對於東南亞商品和料理的接受度與消費需求也逐漸提高。
在臺灣,東南亞移工成為家務、工廠和漁業等重要勞動力。東南亞移工的消費場所,也是他們的重要群聚地,例如臺北中山北路聖多福天主堂周邊、臺北火車站及臺南、高雄等各主要火車站周邊的消費場所,無論是東南亞賣店(社區型的小型雜貨店或超市、大規模的進口百貨批發超市)或餐飲店都成為移工們休閒交流、撫慰鄉愁的處所。 由於數十年來東南亞移民和移工帶進的飲食習慣漸為普及,也使得臺灣的飲食文化呈現更多樣貌。
澳門
1988年,澳門政府才對外勞的輸入做出正式的規範。由於澳門的工資水平相對於外勞輸出地的工資水平來說較高,為構成了外地勞工湧入澳門的誘因之一。
2021年,澳門外勞人數達171,098人,其中115,498人來自中國內地,佔外勞總數逾67%,同年第四季的居澳勞動人口為38.90萬人,就業人數則為37.71萬人,反映外勞人數佔澳門勞動人口和就業人口均逾四成。根據出入境資料,估計2022底在澳工作而居於境外的外地僱員有7.76萬人,佔外地僱員總數45.3%。
大量外勞往澳門工作,導致有意見質疑 「為何寧可請外勞不請本地人」,認為輸入過多外勞會對社會各方面帶來一定衝擊,也導致外勞擠佔本地勞工的就業機會普遍存在,引起勞動力市場的混亂,加速激化勞資雙方的矛盾。而菲律賓人於2016年佔整體外傭人數54%。
補充勞工計劃
2023年6月13日,香港政府宣佈輸入外勞,以應對勞工短缺。當局計劃為建造業及運輸業輸入兩萬名外勞,兩個行業輸入外勞皆要遵守「1:2」比例,即每當聘請一名外勞都要聘請兩名本地勞工,外勞的工資不可以低於行業工資中位數,外勞不會取得香港永久居民的資格,完成合約後便要離開。
- 1.2萬個配額屬建造業,建造業外勞優先考慮分配予造價逾10億元的公營工程項目,如公營房屋、基建、鐵路,特殊情況下考慮批准私營項目輸入外勞。
政府亦公佈會將優化現有的「補充勞工計劃」,並將計劃改名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主要措施是暫停執行26個職位不得輸入外勞規定兩年,要求僱主需進行4星期本地招聘等要求將維持不變;而僱主欲輸入的工種已有行業特別計劃,則不可再經優化計劃作申請。相關職位包括營業代表、售貨員、侍應生、接待員、收銀員、初級廚師、食品加工工人、文員、銀行櫃檯員、電腦/打孔機操作員、電話接線生、布草房服務員、洗衣工人、整熨工、髮型師、貨倉管理員、裁剪工、裁床工、檢查工、送貨員、駕駛員、清拆工、石工、噴漆工、渠工、補漏工。
此計劃實施前每年輸入的外勞數目僅約3000人,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輸入外勞總數超逾7萬。
相關條目
*職業安全
*空氣污染管制(建造工程塵埃)規例
*香港空氣污染
*外籍傭工
**香港外籍家庭傭工
*黎巴嫩外籍家庭傭工
*監護工
*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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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假期签证
*在韓中國朝鮮族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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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外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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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
**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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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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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s://www.oecd.org/migration/mig/G20-migration-and-displacement-trends-and-policies-report-2019.pdf 2019International Migration and Displacement Trends and PoliciesReport to the G20]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11A1988B544F2155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際人力移動]
*[https://statfy.mol.gov.tw/index12.aspx 勞動統計查詢 - 產業與社福外勞人數-按國籍別分] - 台灣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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