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火,位於中華民國台灣屏東縣恆春鎮東門外一百公尺處,為墾丁國家公園轄下的地質與文化景觀之一。此處因地下天然氣自泥岩層裂隙竄出,點燃後長年持續燃燒而得名,其名稱亦源自當地原為排灣族散居的聚落「出火社」,反映了地景與人文命名之間的關聯。
自清代即有「火自地湧」的記載,並延伸出火山、出火溪等相關地名。現今的出火地點與歷史記載位置略有不同,聚落範圍已隨地形與溪流變遷而多次移動。由於其地質特性與觀光價值,現已劃設為特別景觀區,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負責維護管理。
地質景觀
出火為恆春半島特有的天然氣滲漏地形。由泥岩、頁岩、砂頁岩互層構成,天然氣自地下儲層沿裂隙逸出至地表,遇空氣後被點燃,形成長年不熄的火焰景象。此現象俗稱「地火」或「天然火口」,屬於天然氣外洩的地質活動類型。
根據地質調查,出火氣體主要成分為甲烷,屬低壓、低流量型天然氣滲出。火源面積約數平方公尺,焰高可達數十公分,燃燒過程中幾乎無煙,並隨季節、氣壓與地下氣流變化而有強弱之別。
該區1996年被列入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後,規劃為「出火特別景觀區」,設有木棧道、觀火平台與警示標誌,供遊客觀賞
,但常傳出旅客或小販利用出火烹煮食物,往往觸犯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禁止事項所規範之行為。
聚落形成
「出火」一名原指此地原有之排灣族聚落,後延伸為整個地區的通稱。。最早的原住民族群因觀察到地面自燃的現象,而以「火出地面」之意命名,而後衍生出火山、出火溪等來命名當地的山水,如清.屠繼善《恒春縣志》中描述:
現今的出火聚落位於出火橋附近,而日治時期的出火社可能位於橋南側、靠近出火溪(又稱山腳溪)河畔。由於天然氣逸出的位置並不固定,歷史上「出火」景點曾多次遷移,其周邊聚落亦隨之變動。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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