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和平”列宁国际奖()是蘇聯為抗衡諾貝爾獎而頒發、以列寧命名的獎項。此獎項由一個蘇維埃政府所任命的評審小組頒發,以表揚“強化人民之間和平”的人士。它起初名為“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後來改為國際列寧獎。與諾貝爾和平奬只頒予一人不同,列寧和平獎通常頒予幾名個別人士。此獎主要頒突出的共產黨人、又或者並非蘇維埃公民的蘇聯支持者。
历史
1949年12月20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法令设立“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它于1950年至1955年颁发。奖金是10万卢布。共有45人获得该奖项。1956年,根据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作出的《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报告,该奖于9月6日被更名为“加强国际和平”列宁国际奖,即“列宁和平奖”。
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56年9月6日命令如下:
*更改“加强国际和平”斯大林国际奖的名称为“加强国际和平”列宁国际奖。
*获得列宁国际奖金的人将会得到:(一)列宁国际奖金得奖人奖状;(二)刻有列宁像的金质胸章;(三)十万卢布的奖金。
*在1950年至1955年时期内“加强国际和平”国际奖金的得奖人,将会重新得到上述得奖项目中的第一、二两项。
*“加强国际和平”列宁国际奖金由列宁国际奖金委员会每年颁发一次,名额为十人。
*推选“加强国际和平”列宁国际奖金得奖人人选的办法和授予这种奖金的条件,由列宁国际奖金委员会拟定公布。
1957年6月,相关会议通过了列宁和平奖候选人和获奖条件的决议:
*凡在科学著作、文艺作品或社会活动、宗教活动等方面对加强国际和平有杰出贡献的人,不问他们的政治观点、党派、宗教信仰和种族,都可以获得国际列宁奖金。受奖人选最后由委员会决定。
*奖金候选人的提名都是到每年的12月31日截止,授奖在下一年5月举行。
*推荐候选人需要把简历和其他能说明他们的科学著作、发明创造、文艺作品和社会活动以及证明他们对加强和平的价值的必要材料寄到莫斯科国际列宁奖金委员会。
获得者
1950年代
;1956年度
;1957年度
;1958年度
;1959年度
1960年代
;1960年度
;1961年度
- István Dobi (1962)
- Olga Poblete de Espinosa (1962)
- Manolis Glezos (1962)
- 莫迪博·凯塔 (1963)
- 奧斯卡·尼邁耶 (1963)
- Rafael Alberti (1964)
- Aruna Asaf Ali (1964)
- (1965)
- Rockwell Kent (1966)
- 阮氏定 (1967)
- Jarosław Iwaszkiewicz (1968–69)
- Ernst Busch (1970–71)
- 萨尔瓦多·阿连德 (1972)
- Raymond Goor (1973–74)
- 卡达尔·亚诺什 (1975–76)
- Freda Yetta Brown (1977–78)
- 黎筍 (1979)
- John Morgan (1980–82)
- Jean-Marie Legay (1983–84)
- 多萝西·克劳福特·霍奇金 (1985–86)
參見
*和平獎,包括:
**斯大林和平奖
**诺贝尔和平奖
**德國國家藝術與科學獎
**孔子和平獎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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